当前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25-06-11 17:21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北京市朝阳区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信息化监理相关企业

三、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项目类别:购买服务类

工作内容:对北京市朝阳区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对建设项目过程及变更进行管理,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方面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建设项目合同保障建设项目工作内容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同时规范建设项目文档,保障归档等建设项目后期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三)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报;

(四)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信息化项目监理能力。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

(二)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5年6月17日17点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见附件)电子扫描件提交至:cyqwjwxtk@bjchy.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朝阳区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项目-XX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全称)”字样。

(三)组织评审: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报价、技术实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朝阳(网站)-通知公告-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内予以公示。

六、预算经费

北京市朝阳区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项目:400000.00元(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65861125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承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