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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

日期:2025-03-21 18:09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彭海山等14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21日至3月27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问题,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5391847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世通国际大厦E座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养老受理科

邮编:100024

附件:公示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