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崔各庄乡南皋组团A3地块棚改安置房项目最终核价工作承接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一、项目名称
崔各庄乡南皋组团A3地块棚改安置房项目
二、项目内容
崔各庄乡南皋组团A3地块棚改安置房项目位于崔各庄乡北皋村,四至为东至京旺中路,南至京旺南街,西至京旺西路,北至东营南街,总用地面积5.06公顷,代征道路1.54公顷,该项目总建筑规模138352平方米,其中住宅地上建筑规模85363平方米,总户数1067户,主要用于崔各庄奶西棚改项目回迁安置,该项目已于2021年底竣工并实现回迁入住。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熟悉国家、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定向安置房组价规则和基建开发的相关政策规定;
4.承接过北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5.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师,高级职称;
6.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申报书》直接报送至朝阳区发改委(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楼1335室);
(三)朝阳区发改委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致远
电话:010-65090532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