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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北京市朝阳区博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家学校增加培训工种的公示
根据《关于颁布<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7〕77号)和《关于深化推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7〕26号)的相关要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批准北京市朝阳区博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五、四、三级互联网营销师(选品员)、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职业技能培训,北京市毛戈平职业技能培训朝阳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五、四、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技能培训,北京市朝阳区東田之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五、四级形象设计师职业技能培训的行政许可事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公示期间,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院
邮编:100025
联系电话:010-65090443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