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

迁坟告知

日期:2024-08-16 12:04 来源:大屯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迁坟告知

因北小河环境改造,需迁移该项目中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迁坟范围:北小河以南,马路路北的全部坟墓。

二、 迁坟时间:自2024年8月8日起至8月14日17:00点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三、 迁坟地点:其他自选墓地。

四、 联系电话:大屯街道民生保障办公室,办公室联系电话:64930083。

大屯街道办事处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