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告知
因北小河环境改造,需迁移该项目中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迁坟范围:北小河以南,马路路北的全部坟墓。
二、 迁坟时间:自2024年8月8日起至8月14日17:00点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三、 迁坟地点:其他自选墓地。
四、 联系电话:大屯街道民生保障办公室,办公室联系电话:64930083。
大屯街道办事处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