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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重新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条件审核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4-08-12 09:10 来源:区教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学前【2019】2号)工作要求,普惠性幼儿园自认定之日起,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重新认定。区教委按照工作程序,于2024年8月12日—16日对北京市朝阳区融域为明幼儿园等15所申请重新认定普惠性幼儿园的条件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85851030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