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学前【2019】2号)工作要求,普惠性幼儿园自认定之日起,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重新认定。区教委按照工作程序,于2024年8月12日—16日对北京市朝阳区融域为明幼儿园等15所申请重新认定普惠性幼儿园的条件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85851030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