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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乡关于清理整治废弃电动三四轮车的公告(东风乡高庙村停车场南侧200米处)

日期:2023-11-10 17:30 来源:东风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风乡关于清理整治废弃电动三四轮车的公告(东风乡高庙村停车场南侧200米处)

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经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高庙村停车场南侧200米处停放壹辆银灰色贰成新无品牌电动三轮的车辆,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

行政机关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辛庄村20号院北院(东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话: 85840857

 

件: 车辆照片   

 

东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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