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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商务局公开征集赴中国(澳门)举办“朝阳Day”招商推介会活动承接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3-10-31 15:09 来源:区商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我局拟于近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赴中国(澳门)举办朝阳区专场招商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朝阳Day”招商推介会活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在澳门开展朝阳区推介活动举办各项工作,包括活动策划;场地选取及租赁;场地搭建、美术设计、现场布置及公共区域景观搭建;嘉宾及主持人邀请;资料制作;服务保障等。

三、项目活动安排

活动拟紧扣“两区”建设,推进京澳两地交流合作,拓宽双标交流与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促进朝阳区“经济、教育、文旅”加速融合发展。通过“招商推介、座谈交流”等板块,以推介为主线、平台为媒介、交流为目的,探讨京港合作发展,搭建京澳政企沟通、企企交流的重要平台。

一是招商推介环节。围绕京澳两地发展与合作共赢,以“京澳同心 共筑未来”为主题,就消费、教育及文化旅游三个领域进行朝阳区营商环境和发展商机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宣讲推广。

二是企业交流会议。邀请投资意向企业、商协会组织、专业机构共享发展路径与前沿经验,共谋开放发展和国际投资新机遇。通过政企面对面的交流,增进政企相互理解和共识,共同探索提升营商环境,深化未来合作,互换新产业快速发展及经济发展经验。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或社会团体;

(二)拥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家队伍;

(三)有活动策划、组织执行相关工作的工作基础和实际经验;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处于财产冻结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五)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统筹及解决问题能力。

(六)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要与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日17点前,将《申报书》直接报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日坛北街33号中楼609室;

(三)朝阳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49.2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筱潼

电话:010-65099203

相关附件: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