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朝阳区市场价格监测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一、项目名称
朝阳区市场价格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每日对全区12家商场超市、13家农贸市场、2家批发市场,共27个定点监测单位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每日、每旬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情况分析,编写《朝阳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日分析报告》《朝阳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旬分析报告》。
(二)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专项价格监测。按照《北京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工作要求,对区内定点物业、餐饮、旅游、住宿、停车、教育、加油站等行业监测单位开展城乡居民生活服务收费、机动车停车收费、校外非学科培训收费、成品油价格等专项价格监测工作。共涉及定点价格监测单位17家。
(三)开展价格监测人员培训。按照《北京市价格监测工作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定期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采报价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培训,减少日常价格监测过程中的迟报、错报、漏保情况发生。
(四)开展市场价格巡视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视工作。在“两节”、“两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人员加强市场巡视,商超、农贸市场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脱销断档或集中抢购时,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确保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及培训专业能力和经验。
2、申报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报单位负责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市场价格监测工作重要性,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储备和组织协调能力;申报单位成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担当精神,能够紧跟市场价格动态,熟悉区域实际情况,确保各项数据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上报。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申报书》直接报送至朝阳区发改委(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楼1333室);
(三)朝阳区发改委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24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皖
电 话:010-65090529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