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
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督察车辆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我单位拟对安全生产督察车辆租赁项目进行比选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公司参加比选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全生产督察车辆租赁项目
(二)项目预算:153000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落细,结合《朝阳区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制度》(朝安字〔2021〕8号)和年初督察工作计划安排,朝阳区将于6月至12月,计划对全区60家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察。为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实施,拟为每组配备1辆5座小轿车,预计需租赁车辆服务180天次(60家单位,每家单位3天)。
二、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能力;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参与比选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
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9日10:00,每日9: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明迪,电话:010-62386599
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