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普通地下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各管房单位:
为加强朝阳区普通地下室安全隐患排查和火灾防控力度,有效防范火灾事故,进一步压实各方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落实各方管理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管房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绷紧安全“红线”,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履职,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知识培训,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使普通地下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保持违规住人动态清零
持续巩固普通地下室违规住人整治工作成果,各单位要根据“疏解整治促提升”期间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全域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违规住人反弹苗头,坚持零容忍,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已整治普通地下室严防反弹,切实保持违规住人动态清零。
三、加大日常巡视和重要时间节点检查
按照《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辖区内普通地下室的巡查制度,做到不间断、有重点、全覆盖地对在用的普通地下室进行巡查,同时要做好重大会议及重要节日期间普通地下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
(一)重点巡视巡查范围。一是自用性宿舍普通地下室和已整治完成普通地下室;二是商超类普通地下室,特别是有燃气管道和餐饮业态的普通地下室;三是仓储类普通地下室,尤其是居住小区内的仓储类普通地下室。
(二)重点排查内容。一是违规出租住人的;二是违规存放可燃易燃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超荷载堆积货物的;三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四是未建立防火责任制度或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的;五是私拉乱接电线及违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六是存在其他影响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违规行为。
四、落实排查整改闭环
各单位要建立日常检查问题点位台账,做好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确保巡查巡视效果。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当场完成,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整改期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限期未改正的,属地办事处要按隐患类别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进行查处。对仍不改正且存在多项隐患的,属地办事处应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进行联合执法。对确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普通地下室,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属地综合治理职责,坚决予以治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
特此通知。
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