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
北京丰联丽菁口腔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公示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北京丰联丽菁口腔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口腔门诊部
2.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营利性
3.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2层230、231、232号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5.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17张牙椅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北京丰联丽菁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矛盾调处事务中心 。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电话:65952599,65859684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