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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2年北京市全员必修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2-09-07 16:26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关于加强2022年北京市全员必修培训的通知

辖区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护理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培训的通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员必修培训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北京市全员必修培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全体在培和2022年结业的住院医师);

(二)全体在岗乡村医生。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

序号课程学分学科学时备注学习截止时间

1护理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培训一类1学分护理其他学科3

(计算为传染病学时)护理人员必修,医技人员选修10月31日

2“医案说法”法律沙龙全员培训一类1学分卫生法规3

(不算传染病学时)全员必修10月31日

3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全员必修防控培训一类3学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9

(计算为传染病学时)全员必修10月31日

其中“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全员必修防控培训”中的课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不再做上线培训,请大家尽快完成其他课件学习并填写“调查问卷”申请学分。

三、培训形式

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学员登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数字平台(网址:http://www.bjelcme.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好医生网”或“好医生”APP(登录后可见详细使用说明)上的“全员培训”频道进行学习。

四、工作要求

此次培训作为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凡纳入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此项培训,取得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并计入当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传染病培训学时。未完成学习的人员,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视为不达标。

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全市和本区统一安排,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指导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在线学习,以免影响医师执业注册、职称晋升。有乡村医生的机构要将此项培训作为2022年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必修课程,督导乡村医生参加学习。

联系人:支雨昕 刘丽萍 电话:65447925

邮箱:cyqwsrczx@bjch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