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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布中关村示范区“1+5”系列资金支持政策

日期:2022-06-21 17:16 来源:朝阳园管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6月16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布中关村示范区“1+5”系列资金支持政策(以下简称中关村“1+5”政策),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助力稳定经济大盘。
      中关村“1+5”政策包含5个资金支持政策文件,发布会上,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双创处处长龚维幂发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介绍了政策的编制背景和主要亮点。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以需求为导向 聚焦技术创新
      中关村示范区现有各类科技企业60余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76万家,独角兽企业102家,企业创新十分活跃。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工作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原“1+4”系列资金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内容,进行了系统性重构。
      一是聚焦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能力突破带动企业综合实力整体跃升。坚持有取有舍,重点针对关键技术创新、前沿与颠覆性技术创新、创新联合体等方面内容加强资金政策设计。同时,对原有的小微企业研发补贴等普惠性政策进行升级,由对研发投入的定量支持,转为注重对于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给予支持,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全景式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体系。面对中小企业,以普惠性方式的支持关键技术创新。以精准化的方式择优支持开展前沿企业培育、颠覆性技术创新。引导独角兽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牵头实施“强链工程”、组建技术创新中心,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更多企业发展。助力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开展示范应用,实现良性循环。
      三是突出“放管服”,优化资金申请和支持方式,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加快全程网办和部门政策联动,对通过跨部门共享能够获取的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创新“以赛代评”“免申即享”等项目组织方式,进一步减轻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的负担。
      9大资金政策支持点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前沿企业、独角兽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共提出了9个资金政策支持点。
      在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发展方面,一是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聚焦初创期创新能力较强且研发增量100万以上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形成联动,简化申报材料,分档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实行“达标即享”。增加“以赛代评”项目组织方式,针对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等优胜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二是结合今年计划实施的《关于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对新纳入“小升规”培育清单的企业,实行“免申即享”,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
      在支持开展前沿企业培育、颠覆性技术创新方面,均采取事前补助+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一是支持培育前沿技术企业。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企业的成长性,前两年采取事前补助方式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发展良好的企业,第三年可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接续给予1500万元支持; 二是支持企业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前两年采取事前补助方式给予里程碑式支持,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第三年对具有重大技术突破、能够替代现有技术、预期将形成产业发展新增长点的,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支持。
      在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等牵头建设创新联合体方面,一是支持领军企业实施“强链工程”,通过“揭榜挂帅”方式,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支持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3年累计支持不超过5000万元。
      在支持新技术全域应用场景建设方面,一是支持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支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属于国内(国际)首创产品实现首次应用,分档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二是支持保险补贴机制在首台(套)市场推广中的应用,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三是支持重点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创新生态是区域科技创新的“软环境”,是孕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沃土”。近年来,中关村示范区创新生态持续优化,对全球创新要素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此次修订是在原“1+4”办法的基础上,按照更精准、更有效、更有利发挥财政资金效能的要求,进一步聚焦在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力打造有利于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一是着眼“软环境”建设,打造中关村示范区硬实力。《办法》从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和支撑条件、提升知识产权创制应用能力、支持提供高水平科技服务公共产品等方面入手,着力培育形成全球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
      二是聚焦核心要素,补齐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短板。《办法》立足中关村示范区和创新主体发展需要,重点布局加强技术转移机构、产业研究院、概念验证平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建设,助力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能级提升。
      三是突出方法精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财政资金聚焦于生态环境中直接服务于创新主体研发的关键环节,以及对优化创新生态发挥较强支撑作用的平台、机构、组织,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
      4方面22项内容全力支持
      《办法》聚焦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创制运用、支持提升科技服务专业能力等4方面工作,提出了22项支持内容。
      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一是进一步将支持环节前移,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更初期的概念验证阶段,支持创新主体开展概念验证活动,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围绕高精尖产业领域建设第三方概念验证平台,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二是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择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市场化聘用技术经理人,推动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择优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并产业化落地,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四是支持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目标的产业开发研究院,每家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在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布局支持一批共性技术平台,解决我市基础研究领先但共性技术缺失的问题。支持周期不超过3年,支持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二是支持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支持在京科研仪器设备拥有单位向社会开放共享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为企业提供测试、检测、研发等专业服务。根据考核结果分类分档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三是支持实施首都科技创新券,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申领科技创新券,用于购买基于科研仪器设备的分析、测试、检验、研究开发等专业服务。每家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每年可领取的科技创新券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在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创制运用方面,针对知识产权,一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发明专利布局,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二是支持重点企业开展PCT等高价值专利布局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三是支持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采取事前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四是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针对技术标准,一是支持推广使用“中关村标准”,单个企业、社会组织每年支持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二是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单个企业、社会组织每年支持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三是支持开展标准高端推进工作,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四是支持标准化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单个机构每年支持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在支持提升科技服务专业能力方面,一是支持科技服务品牌机构发展,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市场拓展能力,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金额;二是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在重点区域聚集发展,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展到未来科学城、怀柔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市副中心,给予新设机构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择优给予现有机构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三是支持专业开放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搭建工程技术、检验检测等领域专业开放服务平台等,并将其服务功能接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网络服务平台,择优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四是支持科技型社会组织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产业促进、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企业服务和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作。连续3年,每年择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五是新增支持开展出入境高风险特殊物品风险评估工作,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累计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