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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解读

日期:2016-04-25 17:55 来源:区教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政策文件:朝政办发〔2016〕7号:转发区教委关于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