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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7-01-24 16:55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香河园街道办事处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我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设置科室包括:工委办、行政办、纪检科、计生办、残联、妇联、工会、民政科、财政科、社建办、武装部、综治办、城建科、安监科、文教科、司法所、统计所、城管队、人大办、组宣科、共青团、劳动科、流管办、指挥中心、网格办、信访办。
同时我单位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包括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中心幼儿园、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东里幼儿园。
我街道办事处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朝阳区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
    2.贯彻落实街道工委研究制定的辖区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区属次干路、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4.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摊群以及违法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水、人防、环保等工作的监督。
    6.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防止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7.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8.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来京人员以及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
    10.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民事调解工作。
    11.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力管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工作。
    12.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3.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14.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负责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5.指导和协调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6.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7.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培养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
    18.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9.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香河园部门行政编制96人,实际96人;事业编制12人,实际12人;聘用人员(流管协管员、计生协管员、文明专干等协管员--临时工)93人,社区居干编制122人,实际106人。
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总体思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根据区委、区政府、区委社工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和群众需求,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服务大局,围绕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实现民生新改善、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不断推动地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建统领,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1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全面巩固、发展线下和网上的思想阵地,逐步构建全领域、多角度、立体化的社会舆情引导机制。
    2是加强“一轴四网”区域化党建体系建设推进“智慧党建”,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以区域化党建、智能化感知、精细化服务为方向,整合党员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和线上线下学习系统,推动服务资源、服务平台共建共享,构建党群一体化管理网络,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
    3是加强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我是党员”党员意识提升行动,深化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树立模范党员典型形象,促进社会领域志愿服务资源的整合利用。
    4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将2017年确定为街道干部素质提升年,从街道班子抓起,加强内部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加速结构优化。
    5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制度落实见响见效。
    二、聚焦重点任务,优化社会发展环境。
    1是聚焦功能疏解,优化人口布局。将疏解非首都功能作为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坚持先“舍”后“得”,坚持“控”“疏”双管齐下,将功能疏解与人口调控相结合,坚决遏制人口过快增长。
    2是聚焦提质增效,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稳存量、引增量”的工作思路,落实“三总师”、处级领导包企业等制度,加快引进“高精尖”企业步伐,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
    3是聚焦生态文明,打造优美城市环境。坚持绿色发展、改善生态,落实好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统筹,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管理关口前移按照“五治一建”(治脏、治气、治水、治堵、治违、建绿)要求,持续改善地区环境面貌。
    三、突出共治共享,实现民生新改善。
    1是提升优质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2是厚植文化文明优势。围绕服务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挖掘区域文化底蕴和资源优势,全面提升人文精神凝聚力、公共文化服务力、文化国际影响力。
    3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按照党建区域化、自治单元化、动员社会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五化协同”的架构,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坚持综合施策,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
    1是全力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完善物技防设施,2017年建成街道和社区的综治信息化平台。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设专群结合、全面覆盖的情报信息网络,提高网络舆情处置能力。
    2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预防到位、排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街道处理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
    3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包片负责、统筹联动、分级治理、严防死守的工作原则,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是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环境。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增加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透明度,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859.3076万元,比2016年4379.2292万元增加1480.0784万元,增长33.8%其中:财政拨款5859.3076万元,比2016年4379.2292万元增加1480.078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307.2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9.38%,比2016年1920.25万元增加387.04万元,增长20.16%。依据《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3552.017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0.62%,比2016年2458.9792万元增加1093.0384万元,增长44.45%。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香河园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2.94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9.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0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香河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香河园街道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9.4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安排的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02表)
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05表)
6.  部门预算收入表

7.  部门预算支出表

8.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0.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