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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7-01-25 16:43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将台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京编委〔2011〕50号)和《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朝编〔2011〕27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委员会(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将台地区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将台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1、职责调整
(1)加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强化领导、指导、服务、监督职能。
(2)为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进一步强化乡政府(地区办事处)乡村规划、产业结构优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建设管理和农村改革发展等方面职责。
2、主要职责
乡党委(地区工委)主要职责
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一级基层组织,地区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是乡(地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乡(地区)工作实行全面政治领导,并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人民团体充分行使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研究决定本乡(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负责本乡(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免和考核工作。
(6)负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7)领导本乡(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8)领导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工作。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支持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主要职责
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将台乡(地区)党政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财政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区矛盾调处中心将台地区分中心)、社会事务管理科、科教文体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房屋管理科)、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队)、环境建设与保护办公室。
将台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5个: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郊野公园管理中心将台乡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将台部门行政编制111人,实际101人;事业编制25人,实际20人;其他聘用人员197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新一届乡政府的届首之年,也是将台实现全域城市化的关键之年。乡政府工作要以实现“将台梦”为目标,围绕“一绿试点”中心工作,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积极做好农村向城市转变的过渡,推动地区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2017年重点完成以下五项任务:
一是认真做好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充分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基础上,摸清家底、依法合规、妥善处置好村级资产,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让农民带着资产搬迁上楼。今年年底前要形成工作方案及组建工作机构,履行相关法定程序,适时启动劳龄统计和清产核资工作。力争在2017年完成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下一步的乡级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二是全力推动一绿项目建设及环境美化。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推进国际文化硅谷、欧瑞新经济生态产业园及颐堤港二期等产业项目的手续办理和开工建设。安置房项目年底前实现主体竣工,上半年启动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加快已腾退土地的绿化建设,高品质完成将府郊野公园四期建设。以全国卫生城区创建为载体,实施优美大街、优美小巷建设及环境美化工程。加大环卫中心和环卫设施投入力度,开展垃圾分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完成“煤改电”改造工程。
三是主动做好社会治理体系的改革创新工作。做好村级组织向社区管理转型的准备工作,依托丰富的文体活动、培训教育、会议座谈等方式加强与拆迁群众的服务联系和思想引领。积极准备新社区筹建工作,物业公司做好与安置房项目的前期对接,提前为居民入住及社会管理打下基础。认真总结社区工作先进经验,深化“都市驿站”、“幸福水岸365”等社区服务品牌建设,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完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地区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化运行。以智慧社区、安全社区、交通安全示范小区创建工作为抓手,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四是着力保障民生提升群众获得感。扩大政策惠民覆盖范围,继续开展“温暖将台”捐助金募集工作,加大弱势群体帮扶力度。对现有三个养老服务站实施改造升级,加强服务质量监管,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对地区各类弱势困难群体进行摸底分类,通过发动社会组织参与、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公益服务。扎实推进“医加益”项目,把日常健康管理和紧急医疗救援相结合。开展“健康促进将台行”系列健康服务活动。加强劳动监察监管,及时完善“两网化”建设的基础性数据,方便实现动态化管理。深入做好“七五”普法宣传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提升地区群众法律意识。
五是细致做好隐患排查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全面加强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药安全等各个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加大公安、工商、城管、食药、综治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和一绿试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努力化解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995.8713万元,比2016年4920.3813万元增加2075.4900万元,增长42.18%。其中:财政拨款6995.8713万元,比2016年4920.3813万元增加2075.4900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564.5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66%,比2016年1992.90万元增加571.69万元,增长28.69%。主要原因是:依据《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4431.281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34%,比2016年2927.4813万元增加1503.8000万元,增长51.37%。主要原因是:随着预算安排的进一步科学化和精细化,原有安排到委办局的部分项目预算直接安排到我乡。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将台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6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1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3.4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7.7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8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将台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将台部门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3.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02表)
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05表)
6.  部门预算收入表
7.  部门预算支出表
8.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0.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