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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8-09-07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 录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绩效评价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辖区居民管理、综治维稳、绿化美化、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1个行政单位和3个事业单位构成,1个行政单位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447.8302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26.7092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321.12102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935.5741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42%;其他收入191.13511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8%。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545.201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8.7870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69%;项目支出15,306.4140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31%。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02.629062万元。

    与2016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2,141.749465万元,增幅21.45%,本年支出增加7,755.593809万元,增幅65.78%。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57.1085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61.2665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72%;公共安全支出247.1182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教育支出10.8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6091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98.5979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5.7761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9%;城乡社区支出10,686.9437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21%;农林水支出888.2656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31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2,461.266580万元,其中:

    “人大事务”2017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换届选举等工

    作;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7年度决算2,254.783601万元,

    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2017年度决算11.212995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农业普查等经费;;

    “税收事务”2017年度决算108.372172万元,主要用于代征税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宣传经费;

    “港澳台侨事务”2017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2017年度决算14.856084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社区青年汇社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2017年度决算141.300000万元,主要用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31.920000万元,主要用于“十九大”安保等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7.0000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文明建设等事务。

    2、“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247.118224万元,其中:

    “公安”2017年度决算85.0389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2017年度决算63.04926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司法基层法制经费,并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99.03006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功能疏解、环境建设、人口调控及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等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0.800000万元,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9.6000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及老年教育等。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度决算114.449381万元,其中:

    “文化”2017年度决算112.82038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2017年度决算1.629000万元,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4600.874517万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354.73208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1,107.59800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社区规范化建设、社会领域党建、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843.9953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等事务;

    “就业补助”2017年度决算86.240762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和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经费;

    “抚恤”2017年度决算124.14873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护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2017年度决算59.687484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孤儿和高龄老人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2017年度决算190.57936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无业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职业康复基地,温馨家园运转经费、残疾人工作经费等;

    “红十字事业”2017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事务;

    “最低生活保障”2017年度决算24.157727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17年度决算1.588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事务;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1,806.146969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社区建设等事务。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366.596162万元,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5.52855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协管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等;

    “公共卫生”2017年度决算0.800000万元,主要用于艾滋防控工作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2017年度决算65.64061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失独家庭补助,村居计生宣传员、计生专干补贴等;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7.39790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220.43412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2017年度决算53.6978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优抚对象医疗”2017年度决算0.96482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减免;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2.132341万元,主要用于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10738.836910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433.79072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并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7年度决算6,795.977617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优美大街环境建设、开墙打洞专项整治、城管协管员工资支出等;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3,509.0685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老旧小区电网配电改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造、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8、“农林水支出”2017年度决算888.265612万元,其中:

    “水利”2017年度决算0.56000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和农民用水管理工作经费;;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17年度决算0.09600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度决算887.60961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平原造林土地流转、平安示范小区建设、公共事务协管等经费。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7年度决算4.731100万元,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2017年度决算4.731100万元,主要用于安监执法、政策宣传、社区统计站工作经费等。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723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0.723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0.723017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38.78708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 他社会 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 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 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443000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73000万元减少3.33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3.330000万元减少3.33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3.443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 13.443000万元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 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 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3.443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13.443000万元相同。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3407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08.01708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231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416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8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3488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5,744.808205万元,其中:汽车13辆,231.70524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里屯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财政指定的绩效评价项目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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