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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日期:2018-09-07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录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绩效评价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1、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8、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局算表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区环保局是朝阳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朝阳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7年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领导下,围绕空气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任务,对外强化统筹、高压执法,对内加强管理、提升效能,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各街乡,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全市重点环保任务和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顺利推进,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9,934.7379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174.771153万元,用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59.966789万元。在 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8,174.0914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6797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574.503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2.047691万元,占 支出合计的9.08%;项目支出43,252.4553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92%;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60.234894万元。

    与2016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34,178.345624万元,增幅244.19%,本年支出增加35,786.656612万元,增幅303.59% 。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30.7473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1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631.6225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4214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9%;节能环保支出39,324.4475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26%;其他支出27.2557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基于RS朝阳区平房燃煤散烧调查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调研培训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7,631.622590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707.38095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6,924.24163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等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232.421489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232.42148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度决算39,324.447511万元,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3,997.37423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和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及环保管理等经费;

    “环境监测与监察”2017年度决算1,367.47660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建设及运维、重点污染源有效性审核监测及机动车尾气防治和清洁空气计划项目等;

    “污染防治”2017年度决算17,887.605400万元,主要用于燃气(油)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市级补贴项目等;

    “能源节约利用”2017年度决算1,726.362722万元,主要用于北京市落后设备淘汰工程项目;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度决算14,345.628555万元,主要用于燃气(油)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区级补贴项目;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4719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324.4719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324.471900万元,其中: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324.471900万元,主要用于朝阳区水污染源追根溯源项目;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21.36793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 他社会 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402260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780000万元减少16.3777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下达数 0.000000万元持平。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4.500000万元增加减少4.5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8.40226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40.280000万元减少11.8777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 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 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8.40226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40.280000万元减少11.87774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1.01436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96.9513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51.431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380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21.0517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553.282044万元,其中:汽车28辆,555.445557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1,166.78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32000万元。两个重点项目为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用于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重点用于锅炉改造、煤改清洁能源等。通过发放市、区两级的补贴资金,督促企业实施改造,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改造后锅炉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标准》(CD11/139-20150)的要求,通过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可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减排量达到50%以上,完成后使社会公众受益。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