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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员密集企业员工到岗率”的解读

日期:2020-03-30 11:11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全力保障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复工复产安全有序,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防疫要求的通告》(京城管发〔2020〕13号)(以下简称《通告》)中“人员密集的企业员工到岗率不超过50%”执行标准,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是商务楼宇内各办公单位都应该落实《通告》以及相关疫情防控指引等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办公人员密度。

二是商务楼宇内各办公单位必须达到“到岗员工办公间距不小于1米、每人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要求,且员工办公间距和每人使用面积落实到“每一个办公区域”。对单一空间内人员数量较大的,要进一步增加办公间距和每人使用面积。特别是对大开间大团队办公的区域,建议分散为小团队分区域办公,并且在小团队办公区域间设置缓冲区,各小团队之间人员不交叉、不接触。各办公企业需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主体责任、人员管理、防疫物资配备使用、通风透气、清洁消毒、单一空间减少聚集、专人巡视等要求。

三是核定上限并非不允许开工,而是鼓励各办公单位需要通过弹性工作制、居家办公、AB角轮班、错峰上下班等灵活办公形式,切实降低到岗率,以降低人员集中度。只要具备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到岗率可以不局限于50%,直至可以满员上班。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必须通过灵活办公等方式,切实降低人员集中度,压低员工到岗率,直至达到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