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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性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17 来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阶段性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我区在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重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朝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考核问责,动员公众参与,全力以赴推进,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辖区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截至2018年7月底,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5个国家级、市级考核断面中4个稳定达标,坝河沙窝断面2、4、5月达标,水质出现向好势头;我区涉及的29项督察反馈问题已实际完成整改25项,其余4项均未到完成时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

    朝阳区高度重视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结合督察反馈意见和辖区实际,制定了《朝阳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各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态度要坚决,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环保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公开要求。

    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一调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3月30日,朝阳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联合下发督查通知单(朝政督通字〔2018〕61号),对我区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项督办。

    (二)加强环保专业干部队伍建设

    我区着眼新时代新使命对干部队伍的新要求,从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体系入手,对新时代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整体布局、系统谋划,推动落实“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的要求。谋思路、定措施,研究制定《朝阳区关于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建机制、抓落实,研究制定《朝阳区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计划》,推出4方面22项具体措施,高水平做好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出实招、破难题,推出20项具体举措。瞄准干部队伍在视野站位、能力素质、作风状态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干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出台7项制度、2项规范,推出专业能力提升计划、“四个一批”挂职、“双向交流”实践锻炼等11项措施,推动运用新举措、新办法解决新矛盾、新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我区于6月21日至22日在区委党校组织召开了“朝阳区处级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通过两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旨在让全区广大干部进一步认清当前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朝阳经济绿色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区广大干部建设生态文明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推进朝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建立工作机制, 确保整改到位

    朝阳区委、区政府要求各责任单位坚持整改工作“全覆盖、举一反三”的原则,建立会商通报、立行立改、督察问责3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建立会商通报工作机制,整改任务清单的牵头部门每月反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月报告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挂账督办,定期召开北京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通报会,研究疑难问题解决方案,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建立立行立改工作机制,对于整改任务清单中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街乡要不等不靠,对群众身边能够快速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早实施解决方案,体现整改效果,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建立督察问责工作机制,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将整改任务清单的每一个问题进行分解,向责任单位下达《北京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单》,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督办。

    (四)强化执纪问责,督促履职尽责

    2017年6月至9月,北京市第一环保督察组对朝阳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15日将督察发现的7个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移交我区,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王灏、代区长文献明确提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市第一环保督察组整改要求,雷厉风行、立竿见影,持续推动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置到位。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暨区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9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副处级干部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人,村干部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谈话提醒7人。

    (五)完善考评体系,严肃责任追究

    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朝阳区2018年度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朝政绩发〔2018〕3号),并督促环境保护工作考评主体修订考评细则,明确街乡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在年终考评工作中,对在环保工作方面出现负面情形的政府部门出具专门评分意见。

    区委组织部完善综合分析,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各街乡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考核评分计入综合考核总得分中,并在全区同系统中进行排名,同时依据考核情况,对各班子在环保相关指标的得分情况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将分析报告反馈给各单位,对于排名靠后的单位由主管区领导、主管工委领导进行单独谈话,帮助班子分析查找原因,加强落实整改。

    区纪委区监委将环保督察相关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再监督、再检查,严格依纪依规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督促相关单位及其人员履职尽责、确保环保督察案件整改到位,为环保督察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通过多项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对因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空气质量恶化、大气污染危害加重、重大社会影响的,快查快办、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攻坚行动各项工作顺利落实。建立专题会议、廉情分析、督察督办、结果反馈4项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严肃查处北京市第一环保督察组督查期间提出的3起环保问题,通报批评1家单位,立案审查7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件,深入调查北京市第一环保督察组反馈的7个问题线索,有关初核情况已报市纪委。6月27日,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半年检查工作,区纪委主要领导在专题督查会上对大气污染指标排名靠后被市里约谈的左家庄街道办事处,以及被市级部门督查的将台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督促有关部门、地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7月26日,启动对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通报我区10个点位中5个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问题的问责调查工作。

    (六)做好宣传报道,动员公众参与

    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及时在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整改工作方案》。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充分利用市区两级电视、报刊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公开督察整改工作亮点,广泛宣传报道督察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7月我区共制作并报道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宣传稿134条,其中市级媒体报道29条,区级媒体报道105条。

    二、以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我区以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抓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统筹做好各类扬尘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机动车排放管控、主要污染物减排、城乡结合部环境提升、垃圾规范化处置、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持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水平,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各级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提升

    我区坚定不移推进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高各级干部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推动功能疏解、加快结构调整、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以市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依据,以解决共性问题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和提升群众获得感为目标,结合责任追究清单,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群众身边能够快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整改的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措施,稳步推进。

    (二)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工作成果初显

    1.以超常规的力度治理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加大重型柴油车、老旧机动车和加油站监管力度。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2445辆,人工路检和入户共检查重型柴油车4.3万辆,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394台,检查加油站947座次,查处超标排放移动机械72台,在全市率先开展低排区内高排放机械处罚。

    (2)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建立全区裸地台账,完成720万平方米裸地治理工作;建设工程、线性道路工程、水务、绿化工程均制定专门的扬尘治理方案并实施,73个工地、搅拌站PM10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已投入使用;增加全区主要道路洒水湿化作业频次,由每天1次增加至每天6次;在人流车流密集重点区域开展洒水湿化、喷洒抑尘剂、雾炮降尘、绿化苫盖、人工巡查等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

    (3)加大治污减排力度。疏解一般制造业企业31家,完成全年任务的91.2%;督促136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减排220吨。

    2.多措并举推进水环境治理,打好碧水攻坚战。

    (1)正式实行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对76个水环境区域补偿断面开展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对水环境区域补偿断面进行补偿金计算,进一步压实街乡属地责任。

    (2)水污染防治重点措施工作进展顺利。加大水环境违法行为监管,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部门每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每月对全区4大河系100个街乡河长制考核断面进行监测。大力开展黑臭水体治理,23条非建成区黑臭水体中,已有14条段水质满足要求,有7条段水质明显变好。

    (3)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辖区内5个国家、市级考核断面中4个稳定达标,坝河沙窝断面2、4、5月份达标,水质出现向好势头。

    3.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打好净土保卫战。

    按照北京市要求,结合朝阳区实际,明确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六大类29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完善了环保、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依托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启动双桥电镀厂污染土壤修复工作,完成启动2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状况采集工作。

    (三)坚定不移推进依法依规环境监管执法

    针对督察组反馈我区存在各类扬尘、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监管薄弱环节的问题,我区组织开展了针对施工工地、家具、汽修等固定污染源、餐饮油烟、露天烧烤、餐厨垃圾收运等行业和环节的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同时,针对夜间施工和违规渣土车运输等问题,组织开展错时执法,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持续加大汽修、餐饮等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力度,1-7月实施行政处罚552件,罚款1407.1万元。其中针对汽修行业处罚115件,金额81.4万元,处罚件数同比增加105.4%;针对餐饮处罚101件,金额331.54万元,处罚金额同比增长270.7%。加油站、移动源执法方面,实施机动车超标简易程序处罚191件,金额9.9万元。查处超标重型柴油车9587辆,处罚金额191.74万元;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394台,查处超标排放移动机械72台,在全市率先开展低排区内高排放机械处罚;检查加油站947座次,处罚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法行为19起。

    1-7月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276家次,立案查处475起,罚款66.452万元,开展全区性餐厨垃圾夜查行动5次。查处露天烧烤违法行为291起,罚款23.05万元。严格管控施工工地扬尘及建筑垃圾渣土违规运输,开展“每周行动日”47次,检查规范施工工地10800余个次,立案查处188起,罚款205.21万元;检查规范渣土运输车辆4100余车次,处罚并结案737辆,罚款80.5万元。

    三、下一步安排

    我区将深入贯彻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的要求,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强化督察考核问责,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一)全面完成市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各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监管,严防反弹;对于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定期调度、加强督察,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稳步推进。

    (二)持续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继续聚焦重型柴油车、扬尘污染、露天烧烤、餐饮油烟、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巩固56微克/立方米的成果,完成全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务。持续推进重点截污、治污工程建设,通过提高生态补水量等措施,重点改善坝河沙窝断面水质,确保5个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大土壤环境监管力度,抓好措施进展,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全面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切入点,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核心,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生态环保责任红线。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考核问责,把生态环境建设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严格环保督察,强化监督执法问责。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组建区级环保综合执法队伍,将执法力量纳入街乡实体化执法平台,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健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和强制性披露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特此报告。

    附件:朝阳区贯彻落实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附件

    朝阳区贯彻落实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部分干部能力需再提高,少数部门职责落实需再强化

    (一)少数中层干部适应新岗位、面对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能力不足,一些部门及单位履职素质欠缺、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谈政治认识很“高深”,但如何将本部门实际工作与环保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战略谋划不够、创新思维不强、解决难题的办法措施不多、推动工作不力,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心中底数不清,时常沉浸在过去的工作经验和成绩之中。有的不重视对上级文件的学习理解、解读,致使文件要求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被全面贯彻,影响工作效果;有的履职缺位,对于应予关停企业疏于监管,致使企业非法运营,出现严重污染问题;有的业务水平不高,对于职责内应发现的环境问题没有能力识别,长期视而不见,遗留环境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谋思路、定措施,出台《关于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着眼新时代新使命对干部队伍的新要求,从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体系入手,对新时代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整体布局、系统谋划,推动落实“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的要求。目前,已形成初稿。下一步结合8月底召开的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机制、抓落实,实施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计划。推动年轻干部工作任务、重心、方法、定位的全面转变,既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又解决制度问题,突出机制创新、措施跟进,研究制定《朝阳区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计划》,推出4方面22项具体措施,高水平做好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目前,各项措施正在协调推进中。

    3.出实招、破难题,推出20项具体举措。瞄准干部队伍在视野站位、能力素质、作风状态等方面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出台7项制度、2项规范,推出专业能力提升计划、“四个一批”挂职、“双向交流”实践锻炼等11项措施,推动运用新举措、新办法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目前20项举措均在全面协调推进中。

    其中,围绕干部履职能力提升,主要有以下3方面措施:一是专业能力提升计划。将专业能力提升与基本知识体系建设相结合,将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相结合,将专题培训与课题调研相结合,全年计划举办短期专题培训32期,依托CBD大讲堂、百才讲坛,举办“专家讲堂”3-5期,组织经济、文化创意、生态科技等领域专业干部座谈交流,开展“处级领导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问题研究”。目前,已举办短期专题培训班18期,其中包括“生态和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选派环保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参加市级境外培训;组织经济领域、科技领域干部参加OTEC论坛活动,对接“经济管理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班”“国际化素质提升班”,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讲堂”2期;组织开展经济领域干部座谈会2次;“处级领导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问题研究”已进入调研实施阶段。二是“四个一批”挂职工作。选派一批优秀处级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市级机关、国有金融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定向挂职,选派一批专业型干部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岗实践,选派一批委办局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信访部门“顶岗”锻炼,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疏解整治促提升、城市副中心建设和服务保障国际会议、大型体育赛事等重点领域挂职实践。今年以来,共选派2人到中央国家机关,2人到中央金融机构挂职。三是“双向交流”实践锻炼。完善机关委办局和基层街乡“双向墩苗”长效机制,安排委办局处级、科级干部到一线“顶岗”锻炼,培养吃苦耐劳精神,安排基层干部到委办局挂职锻炼,开阔思路视野。目前,已选派15名委办局处级、科级干部参与“重点乡重点村整治”工作,从街乡选派6名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2人到规划部门挂职。同时,加大干部任职交流力度,今年以来,委办局与街乡双向交流任职达35人次。

    (二)个别基层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素质不高

    有单纯为完成自己小地界的任务而完成任务、完成指标而完成指标的倾向,处理问题过于简单化,治标迅速,治本乏术。致使有些问题“今天清除明天又出现”,不断反弹。甚至有极少数同志采用不正当的做法,追求虚假成就,造成不良影响。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核心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系统制订学习计划。着力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大对二级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力度。深化领导干部日常教育,利用会议、调研、谈心谈话等契机,做好重要精神宣传解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团结干事氛围。

    2.着力发挥先锋作用。结合中央、市区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上,及时对接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环保干部队伍的现状,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岗位历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力不够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立足环保岗位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深化领导干部日常教育。加大对二级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力度,督导全区149家二级班子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根据市委要求,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材料中,均特别增加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对照检查内容。会后,指导各单位针对查摆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督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考核问责针对性不强,问题导向不够凸显

    1.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不够完善,对街乡的考核指标不足,致使压力传导层层弱化。考核过程存在重程序、轻效果现象,一团和气,考评分差不足以体现各部门履职尽责上的差距。尤其是环境保护部对朝阳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的问题,也未体现在相关责任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中。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动态调整指标,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分级分类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将涉及环境保护的“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级指标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进行单独设立,该指标下设3个二级指标和6个三级指标,针对全区24个街道和19个乡环保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同时作为全区重点工作设置了较大指标权重,确保了考核力度。根据全区年度环保工作重点,动态调整指标内容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考核工作流程,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客观性。

    (2)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考核组织实施。采取过程管理评分和任务完成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由区环保局严格依据实施细则对街乡开展考核评价,突出问题导向,详细记录扣分原因,做到评分有依有据,结果可追可查,进一步提高考核的准确性,确保考核效果。

    (3)完善综合分析,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区委将各街乡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考核评分计入综合考核总得分中,并在全区同系统中进行排名,同时,依据考核情况,对各班子在环保相关指标的得分情况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将分析报告反馈给各单位,对于排名靠后的单位由主管区领导、主管工委领导进行单独谈话,帮助班子分析查找原因,加强落实整改。

    目前,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朝阳区2018年度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朝政绩发〔2018〕3号),并已督促环境保护工作考评主体,参照实施方案,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修订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街乡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加大了工作效果分值占比,增加了出现负面情形的专项评分规定。在年终考评工作中,将督促环境保护工作考评主体对在环保工作方面出现负面情形的政府部门出具专门评分意见。

    2.问责针对性不强。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区纪委区监委加强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再监督、再检查,严格依纪依规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北京市第一环保督察组督查期间提出的3起环保问题,通报批评1家单位,立案审查7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件,深入调查北京市第一环保督察组反馈的7个问题线索,有关初核情况已报市纪委。6月27日,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半年检查工作,区纪委主要领导在专题督查会上对大气污染指标排名靠后被市里约谈的左家庄街道办事处,以及被市级部门督查的将台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督促有关部门、地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7月26日,启动对中央生态环境部通报我区10个点位中5个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问题的问责调查工作。大力推进形成监督合力,制定《朝阳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移送,为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大气环境治理依旧存在薄弱环节,秋冬季综合治理攻坚任务艰巨

    (四)扬尘管理问题仍显突出

    管控存在薄弱环节,导致上半年PM10浓度和降尘量出现反弹。

    1.混凝土搅拌站监管存在漏洞,2016年9月被责令停产的北国纵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黄厂路搅拌站仍在非法运营。双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降尘设施运行不正常,扬尘污染严重,相关部门检查督导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处理。

    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组织科室管理人员到辖区内优秀站点就《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具体要求及日常管理经验进行实地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管理素质。二是加大检查频次。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搅拌站提高绿色生产管理水平。要求企业建立内部自查机制,从根本上提高站内全体人员环保管理意识。三是完善搅拌站属地管理机制。加大属地街乡对搅拌站的日常绿色生产检查力度,拟研究制定《朝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绿色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方案》。四是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朝阳分局、区农委、区环保局就我区搅拌站拆、建、保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五是组织金隅(冀东)北京公司负责人就下属搅拌站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诉求,探讨下一步发展规划。六是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混凝土协会到国内优秀搅拌站和先进机械设备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区环保局:一是针对双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降尘设施运行不正常、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区环保局、豆各庄乡加大对2家搅拌站的监管力度,区环保局对2家公司在物料输送过程中存在密闭不严产生粉尘的问题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双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已经整改,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停产。二是多次联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召开全区搅拌站工作会,对《朝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绿色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方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进行宣贯,并对搅拌站绿色生产管理和扬尘防治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区环保局将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议要求,在全区开展预拌混凝土行业日常绿色生产管理专项检查。三是组织在辖区内2家混凝土搅拌站安装扬尘喷雾抑尘系统,开展防扬尘治理试点,目前运行良好。下一步将在全区32家在生产搅拌站进行推广安装。

    2.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力度偏弱,相关部门施工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存在故障,实时监管手段未能发挥作用,在随机抽查的16个在施工地中,常营乡园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障房、区园林绿化局坝河休闲公园等13个工地未完全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3年来仅对1家工地实施了上报停标处罚,处罚力度明显偏低。

    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一是针对13个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的施工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其中5家存在扬尘治理问题的已移交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处理。其中3家问题严重的施工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已暂停其在朝阳区投标资格,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请暂停其施工单位在北京市的投标资格。二是成立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环保工作党政“一把手”带头抓,主管领导亲自抓的原则,统一部署我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施工扬尘治理列入主任办公会固定议题,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研究部署。不定期组织领导带队开展施工现场环保检查,加强现场指导。三是主动与市、区两级政府的大气治理工作要求对表。紧密围绕《朝阳区2018年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主责任务,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制定了《朝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落实朝阳区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2018年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把管理职责逐级分解到底;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施工扬尘治理重点和检查标准;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问题的处理措施,统一标准,坚持依法治理施工扬尘。四是加强宣传部署,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多次联合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召开扬尘治理专题会议,面向全区在施项目大力宣贯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及北京建设系统扬尘治理方案,明确提出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作中,结合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及工程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的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措施落实标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下发了《朝阳区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裸露地面覆盖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标准。五是加强工作检查,严格依法处理扬尘治理问题。结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按照《2018年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朝阳区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问题。2018年以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开展施工现场检查2248项次,发现整改绿色施工管理问题587项,通过视频监控检查13000余项次。向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委、区环保局等部门移交扬尘治理问题线索94项。六是积极推广现代化高效能扬尘治理措施。推广高效洗轮机、雾炮车、喷淋系统等科技含量较高的扬尘治理设备,明确要求施工现场至少采用雾炮车、喷淋系统、洒水车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施工扬尘防治,凡符合安装高效洗轮机的土方项目必须安装高效洗轮机。当前在施工现场使用雾炮车的260余台,处于土方施工阶段的建设项目,全部安装了高效洗轮机。部分项目能够做到高效洗轮机、雾炮车、喷淋系统等多种措施共同使用。七是扎实推进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使用。初步建成一定规模的视频监控平台。目前在我区已安装的远程监控项目200项,基本包含了我区新建工程,CBD核心区、亚投行、冬奥会场馆基本含盖在内,设备开通率基本保持在93%以上。同时,配合环保系统在我区73个建设项目和搅拌站,安装了扬尘PM10在线监测系统,施工现场远程监控手段进一步完善。成立视频监控检查组专项负责视频监控检查,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手段加强现场监督力度。2018年通过远程监控发现各类施工现场扬尘问题411项,通过视频检查向区城管局移交扬尘问题线索18项。

    区城管执法局:多措并举,严格管控施工工地扬尘及建筑垃圾渣土违规运输。一是紧跟市局步伐,制定了全区城管执法系统2018年度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执法方案、《中高考保障方案》《迎接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的通知》等。二是加强日常宣传,做好春节、工地复工、中高考期间对工地的宣传教育,通过召集施工单位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签署《绿色施工承诺书》等形式,提高工地管控自觉性。三是强化执法效果,做好“两会”、中高考、空气重污染预警、大风天气的施工工地管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全面加强施工扬尘执法工作,严控工地扬尘污染,特别是对未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的等易产生扬尘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四是强化技防应用,要求各街乡城管执法队切实提高施工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利用率,做到100%安装、登录、使用施工工地监控平台,监管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五是安排错时执法,自5月30日起至8月底,启动全局错时执法工作方案,每日安排不少于50%的执法力量进行错时执法,上岗时间为16时至23时,重点开展夜间施工和违规渣土车运输等执法工作。六是联勤联动,积极协调配合各部门,除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外,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长效监管,有效遏制施工工地及违规运输扬尘污染行为,参加区环保局牵头的中高考期间工地夜查。七是加大建筑垃圾运输消纳整治力度,规范渣土车运输管理,进行夜间路面设卡执法检查,遏制违规建筑垃圾运输、泄露遗撒、乱倒乱卸等现象。八是督导重点问题,针对蓝天保卫区域强化督查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建立了主责科室牵头,督察队督办,街乡执法队主办,综合执法队支援的工作机制,并要求落实整改,应罚尽罚,对涉及城管职责的37处问题,逐一派发、现场核实、专项督办、专人回复,37处问题点位均已完成整改,立案17起,处罚14.6万元。

    1-7月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区城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朝阳交通支队、各街乡城管执法队开展“每周行动日”47次,在全市渣土车专项整治考核中,渣土车查处量渣土车查处量2月至7月连续六个月得满分;1-7月共检查规范施工工地10800余个次,立案查处188起,罚款205.21万元;检查规范渣土运输车辆4100余车次,处罚并结案737辆,罚款80.5万元;移送区城管委施工工地类行政处罚案件44起,违规运输车辆行政处罚案件59起,移送区环保局加收扬尘排污费线索124条。

    区水务局:对在施水务工程规范工地“六个百分百”与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三包”工作。在措施方面,按照市水务局的要求并参照市局文件编制了《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2018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及考评办法(试行)》,并于6月22日按照市局文件及时修订完善了《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2018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及考评办法》。落实主责部门及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确保工地裸露地面全苫盖、工地洒水频次等工作,记录工作台账。

    3.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摸排有遗漏,双良混凝土搅拌站和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朝阳王四营站在用铲车均不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之中。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区环保局:一是对全区全部搅拌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摸底调查,共更新在生产的32家搅拌站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累计登记66台机械信息。二是加大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检查力度。截至8月13日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394台,查处超标排放移动机械72台,在全市率先开展低排区内高排放机械处罚。

    (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不到位

    1.污染工艺淘汰工作不实,经区有关部门确认已经完成工艺淘汰的华澳伟业家具厂,仍在违规使用应淘汰工艺,与区相关部门掌握的情况不符。抽查发现,黑庄户、三间房、金盏等乡的多家家具生产企业仍在使用明令禁止的有机溶剂型涂料。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整改进展:已完成

    (1)督察组反馈的华澳伟业家具厂相关污染工艺已完成退出。

    (2)根据督察反馈意见,重点加强了对家具行业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工艺退出工作力度,调取了在册家具企业名单,在组织各街乡完成一轮家具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在册家具企业进行再次实地核实,目前未发现在册企业存在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生产工艺。

    (3)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要求,联合区级部门和相关街乡加大监管力度,严防企业使用禁止的有机溶剂型涂料。

    2.相关部门对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存在缺失,部分4S店漆房地棉破损严重、活性炭填充不实、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区环保局:一是根据市环保局《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开展汽修行业喷漆房VOCs治理,降低汽修行业VOCs排放量。二是继续强化对汽修企业的执法检查。严查未安装、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扰乱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汽修行业VOCs排放投诉问题。1-7月区环保局共出动878人次,检查汽修企业548家次,处罚汽修企业115家次,处罚金额81.4万元,处罚件数同比增加105.4%。三是加大对汽修企业VOCs排放监督性监测力度。参考《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监督性监测力度,督促汽修企业VOCs达标排放。截至7月底,共检测汽修企业60家次114个排口。

    (六)“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管理缺位

    主责部门对“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的理解存在偏差,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要求区工业主管部门推进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清理整治网格化工作,但有关部门将该工作与朝阳区环境保护委员会2015年发布文件要求环保部门推进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相混淆,未有效推动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清理整治网格化工作落实。督察组2017年8月29日收到资料显示,全区在账“散乱污”企业为565家,2017年9月17日更新至671家。督察发现,实际存在“散乱污”企业数量与统计台账仍有较大差距,三间房乡华艺古典家具中心院内和金盏乡马各庄村南部大量应确定为“散乱污”企业的小作坊均未纳入台账,与9月7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部署会提出的摸排建立、动态完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清单要求相差甚远。清理整治存在“待拆不管”现象,黑庄户、金盏、平房、东坝等地区“散乱污”企业聚集,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一些石材加工厂、砂石料厂、不锈钢制品厂等存在污染生产工艺环节的企业仍在运营。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建立街乡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散乱污”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2.制定出台《朝阳区“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推动“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属地街乡,加大对金盏、东坝等重点地区执法检查频次,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基本完成三间房乡华艺古典家具中心院和金盏乡马各庄村南部地区的“散乱污”清理工作,目前全区已累计清理整治千余家“散乱污”企业,其中涉污问题类企业668家。

    3.严格落实市级要求,持续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动态清零,并加大治理后续监管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存在疏漏

    督察发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的过于简单,有的要素缺失。部分企业落实“一厂一策”要求不彻底,预案内容不符合规定,更新不及时。部分街乡“六查六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北京市雅迪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北京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在2016至2017年空气重污染期间未按要求停止相关作业。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对现行《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印发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机制,细化各部门和各街乡责任分工。

    2.组织各成员单位修订本单位应急分预案,要求各部门、各街乡制定并上报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备案。

    3.更新完善区、街乡两级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并按照减排清单组织督查检查。要求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预警应急措施并上报备案。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按照《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组织各成员单位启动预警,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组织召开街乡应急工作培训会,要求按照“六查六落实”工作职责落实预警应急工作。2018年共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7次,分别是3次橙色预警、2次黄色预警、2次蓝色预警,全区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700余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10800余家次。检查机动车155965辆,其中检查重型柴油车3043辆,环保配合检测、公安处罚702辆,遥感检测机动车115897辆;道路清扫保洁职工共计61000人次,出动道路保洁作业车辆8410车次,使用再生水80694吨。

    4.参加朝阳区应急办组织的应急演练,在朝阳公园向公众宣传空气重污染预警和防护知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社会参与,引导市民增强环保理念,从自身做起,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空气重污染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削减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加强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八)2017年底实现“无煤化”目标仍有差距

    朝阳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2016年10月底前实现四环路内基本“无煤化”,2017年10月底前实现全域基本“无煤化”。但督察发现,2016年应基本“无煤化”的劲松、呼家楼等街道四环路以内所辖区域依旧存在使用经营性小煤炉及私储蜂窝煤现象。2017年10月底前应实现“无煤化”的崔各庄、黑庄户、金盏、平房和东坝等乡外来人口聚集区域普遍存在使用经营性小煤炉现象,采暖季到来前各级部门要严格落实“回购”“封村”等措施,确保2017年10月底全域基本实现“无煤化”。

    责任部门:区社会办、区农委、区环保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区环保局牵头,区城管委、区质监局、工商朝阳分局等部门及相关街乡持续开展打击散煤专项执法行动,严防燃煤反弹。

    2.通过“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暖”等方式对4.6万户用煤户实施改造,我区2017年底已完成全域“无煤化”。

    三、水环境治理主要矛盾出现转化,治理需要持续更需要深化

    (九)治水“硬能力”不足的矛盾初步缓解,“软能力”差距较大,实现“亲水朝阳”任重道远

    1.随着本市2个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目标的逐步实现,朝阳区污水治理“硬能力”不足的突出矛盾得到初步缓解,但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未能全覆盖、乡管沟渠污水未能全收集、污水治理设施效能未能全发挥等管理上的“软能力”不足与根治水环境的刚性要求不适应的矛盾凸显出来。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进一步强化“硬能力”,加快推进2018年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区水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市排水集团对接2018年污水管线建设、雨污合流管线改造以及黑臭水体永久管线建设等工作任务。就区级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乡管沟渠),与区农委及属地进行对接,结合农村城市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方案,协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目前已按先期工作计划基本完成38条重点沟渠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治理长度共40.08公里,铺设截污管线17728.15米,完成清淤24863.28立方米。同时完成对全域未治理沟渠的企业排污沟渠、因农村城市化进程拆迁改造后无污水沟渠的梳理工作。

    (2)依托“河长制”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软能力”。我区全面建立河长制以来,实现区38条主要河道和支流纳入河系统一管理,形成“区—街乡—社区(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政领导以河长身份承担责任、开展工作、行使职权,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萧太后河、坝河、亮马河等主要河道和国考断面治理工作,督办水环境重点问题的解决。区级河长分赴所辖河道进行督导,密集调研,带头履行河长职责。按照“河长吹哨,部门报到”的原则,各街乡重新梳理职能定位,将河长制工作与“疏解整治促提升”、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美丽乡村建设、环保督察等工作相结合,牵头解决区域内污水直排、垃圾乱堆乱倒、涉河违法建设等水环境突出问题,维护河湖良好生态环境。我区重新对市、区、乡三级河道进行勘测绘图,明确各街乡管理范围。6月底前完成38条主要河道2018-2020年“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梳理环境卫生、污水直排、断面水质等11类主要问题,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形成“1+4+43”河湖综合整治方案(即:1个总体方案分解为4个流域分方案和43个街乡任务书)。细化“四个清单”和“一张表”(即: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目标任务分解表)。结合河道勘测成果,将河道基本信息和管理目标任务全部标注上图。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河长工作手册,为各级河长部署、调度、考核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提供依据。今年以来,区级河长巡河调研28人次,召开调研座谈会5次,召开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进会1次、培训会1次。各街乡河长主动调研,开展巡河776人次,社区(村)河长每周开展巡查工作,累计巡河万人次,各级河长全面完成巡查任务。区河长办向各街乡下发督办整改通知40余件,协调处理北京市河湖事件处置系统案件200余件。

    (3)进一步强化设施运行监管,修订并印发《朝阳区水务局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和考核规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运营单位、管理单位、监管单位各负其责,采取“日巡查、周检查、月抽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实行月统月报制度,运营维护单位每月报送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污泥外运、污泥处置等月报表。采取人防技防措施,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周对区水务局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出水水质检测。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及时掌握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施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协调管理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污水排水设施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

    (4)加强区管河道水环境管理。区水务局按照《朝阳区水务局河道水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区管河道日常维护和监管,推进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明确管护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考核监管,提高区管河道水环境管理实效。

    (5)强化水环境执法。围绕区域黑臭水体及断面治理等重点治水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系统规范社会单位用排水行为。对坝河、望京沟等重点流域持续集中查处。2017年9月至今,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263次,处罚排水类案件705起,罚款2840100元。与公安朝阳分局合作成立联合执法警务站,与相关部门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92次。与区检察院召开工作联席会,共享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等数据信息,进一步加强联动。

    2.区涉水职能部门治水主体责任靠后,统筹推动的主动权和主动性不强。《朝阳区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7月—2019年6月)》多项工作分工中,区水务局没有担起牵头第一责任,排名靠前的责任部门在工作推动中行动迟缓。区涉水职能部门责任在我、勇于担当的大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统筹全局、超前谋划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的行动需要进一步加快。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区水务局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企业号作用,加强对水环境治理新举措、新亮点的宣传,进一步提升水务工作影响力。以“世界水日”为契机,深入区政府机关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政府机关水环境保护意识。

    (2)针对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问题,围绕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干部深入街乡、委办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和工作对接,明确相互职责。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从思想上提高对履职尽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在其位、尽其职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夯实治水主体责任和牵头第一责任。

    (3)由区政府绩效办牵头,区水务局配合,在2017年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中,将各部门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评体系。

    (4)区河长办组织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监督中心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城市环境问题整治联动工作。

    (5)深入街乡开展工作。针对崔各庄乡管污水处理站出水不达标问题,主要领导到崔各庄乡召开专题会,协调乡政府解决污水处理站进水和排水水质达标问题。就坝河断面水质不稳定问题,到和平街街道开展调研,研究解决污水入河问题。将河道污水口溯源结果,通过河长制体系下达街乡,由街乡河长采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模式开展整改工作。

    (十)水污染治理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环境效益发挥不充分

    1.区各级涉水单位关注污水治理设施投资及工程建设较多,对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的监管不足。为降低部分水体污染指标,区里自行建设了15座小型污水处理站,但对其日常管理不到位,缺少管理制度、运行和监管记录,牛王庙污水处理站、曹各庄污水处理站督察期间都处于停运状态,未发挥环境效益。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区水务局进一步强化设施运行监管,修订并印发《朝阳区水务局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和考核规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运营单位、管理单位、监管单位各负其责,采取“日巡查、周检查、月抽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实行月统月报制度,运营维护单位每月报送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污泥外运、污泥处置等月报表。采取人防技防措施,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周对区水务局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出水水质检测。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及时掌握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施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协调管理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强调污水排水设施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积极协调市财政局,落实2018年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现已完成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于5月9日完成设施运行维护招投标工作,各中标单位已完成交接进场,运营维护工作正常开展。

    区环保局依职权继续加大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执法检查力度,每月对辖区内9家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检查,1-7月共出动96人次,检查65家次,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督察发现,2016年底完工的大柳树沟临时截污治理工程,投入运行不到9个月,部分河段截污管线就已严重破损,污水经断裂口排入河道,丧失截污功能。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针对督察组反馈的大柳树沟临时截污管线汛期破损情况,区水务局在2017年汛期后交由市排水集团管理,对破损管线进行整体修复,并纳入统一管理,加强日常巡检,确保污水不入河。现王四营乡已完成未按规划实施的1.5公里河道中的650米拆迁工作,具备实施条件的河段已组织进场。同时,区水务局积极协调督促市排水集团进场进行永久截污工程的建设。

    (十一)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依旧突出,治理效果需进一步提升

    1.督察期间多次收到涉及黑臭水体的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强烈,水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与群众获得感提升不成正比。对于能够改善河流断面考核指标的河段投入治理资金较多,但对群众身边乡管沟渠等的水环境治理推进力度不足。来广营中心沟整治工程于2016年启动,包含截污及景观提升工程,拟于2017年5月完工。截至目前,工程仅完成截污,其余工程尚未实施,水体依旧黑臭。大羊坊沟、大柳树沟等多条河道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污水直排问题依旧突出。据了解,区内黑臭水体整改进度有延迟,水环境质量改善效果堪忧。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加快推进沟渠水环境治理。区水务局牵头加快推进区级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乡管沟渠)实施,与区农委、属地街乡深入对接,进一步深化实施方案,协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目前已完成铺设管线17728.15米等内容。优化调整大羊坊沟工程方案,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完成实施方案并报区发改委申请立项批复,现已完成方案评估工作。来广营中心沟水环境提升二期工程已完成。

    (2)全面强化水环境管理。区水务局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乡管沟渠的管护责任,保障乡管沟渠日常工作的开展,积极研究解决乡管沟渠管护问题。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完成对乡管沟渠河道的勘测工作,根据市水务局下发的《北京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核算出管护经费。下一步,积极争取乡管沟渠日常管护费用,保障基层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各街乡也充分发动“民间”力量。太阳宫乡“水环境志愿者巡河队”、左家庄街道“河段管家”、将台乡“社区志愿者”等志愿巡河护河典型纷纷涌现。同时,启动寻找百名“朝阳群众小河长”社会服务项目,通过由青少年担任“朝阳群众小河长”,带动青年家庭以“节水、爱水、护水”为主题,开展动手实验、公益巡河、交流座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今年,该项目将落地20家社区青年汇,招募400名“朝阳群众小河长”及青年家庭参与到河湖管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志愿服务中,“节水、爱水、护水”绿色生态理念在全社会普遍树立起来。此外,根据我区大柳树沟、萧太后河等10条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后的情况,自5月12日起,我区各级河长根据管辖区域对辖区内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了巡查,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解决。截至7月20日,各级河长共巡查738次,其中区级河长巡查13次,乡(街道)河长巡查173次,村(社区)河长巡查552次。河道管护人员巡查2035次。发现问题145件,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成。

    2.区涉水部门对于“截污”工程投入较多,但对“清淤”“补水”“日常监管”等治理环节推进力度不足。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区水务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河道日常监管,积极配合各街乡、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河道突出问题,及时落实区河长办督办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将情况进行反馈。利用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机制,每月定期督办重点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同时,各街乡积极组织开展2018年河湖生态环境整治春季行动,集中整治河道垃圾、水面漂浮物、非法排污等行为。启用“北京河长”巡河APP开展日常河道巡查工作,加大巡查和保洁频次,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2)积极推进河道清淤工程。启动二堡子沟、小场沟清淤工程,5月初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现工程已完工。

    (3)加大河湖补水力度。启动全域水系连通项目,充分利用再生水厂退水、再生水、过境水,通过“全域连通、蓄水流动、生态修复、智慧调度”,实现全区37条250公里河道循环连通。目前,工程招标工作已完成,可研方案编制工作已完成,拟报区发改委申请立项。结合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增加对大羊坊沟、大柳树沟、观音堂沟等河道补充再生水。今年前6个月,区管河道再生水补水量达到19736440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4)积极协调区财政局落实“清淤”“补水”“日常监管”等治理环节资金保障,确定2018年部门预算,加紧推进预算执行。

    四、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绣花式管理”尚需时日

    (十二)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存在短板

    1.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6000吨,而区级设施日处理能力仅3400吨,自主处理能力明显不足。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目前我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800吨/日,区属处理设施处理3400吨/日,市属处理设施处理2400吨 /日,全部得到有效处理。

    (2)区城管委牵头,协调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启动生活垃圾处理焚烧三期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关于开展垃圾焚烧厂三期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朝管文〔2018〕22号)已经区政府批准同意,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正在收集项目建设模式资料,开展建设模式的分析论证。

    2.多个街乡自管垃圾点及垃圾中转站设施老旧,生活垃圾暴露、长期积存、未密闭运输现象多发。

    责任单位:区农委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抓重视,强化思想支撑。一是在各种会议尤其是环境月度例会上反复强调,提高对环保督察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通过检查、考核、排名督促各乡切实行动起来,把环境环保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到应有高度。三是发挥协调调动的组织优势,组织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并固化调度会商机制。强化“乡长抓环境是主责,抓不好是态度与责任心问题”的意识,刻不容缓地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

    (2)抓点位,强化项目支撑。一是重点抓10个美丽乡村、5个标杆乡、20个市级挂账重点村,特别是平房村、咸宁侯村、吕家营村,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农村地区环境提升。目前,5个标杆乡涉及的23个项目已基本完工。二是重点抓地戳式垃圾站和旱厕改造项目。配合区城管委督促各乡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地戳式垃圾站已梳理完毕,农村地区共计885座。区城管委建议“全面取缔,每个点位更换6个240L垃圾桶并配套购置2个不锈钢桶站,为每个村配发1辆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区农委正在针对此建议征求各乡意见。农村地区公共旱厕共计1054座,其中53座公厕真空排导试点已全面开工,其他三类以下公厕正在开展设计工作,将于11月底前全面建成。三是全力推进其他项目。主责推进并完成12个乡的14个专项环境项目,配合、督促推进“一街一路一线”景观建设,力争完成全域285条背街小巷的改造提升,完成27处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封堵651户“开墙打洞”,启动19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以及2座粪便处理站升级改造。截至目前,背街小巷主体整治工程进入收尾阶段,生活垃圾中转站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正在开展主设备的招标工作。

    (3)抓队伍,强化人员支撑。一是在区农委层面配齐专业科室力量,组建10人组成的农村环境督查队。二是在乡村层面,要求各乡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专职环境工作部门。三是大力推行环境治理“六包”责任制,充分动员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参与到环境建设管理中来。

    下一步,区农委将在未拆迁腾退村推行准物业管理模式,各乡采取招投标方式招聘物业公司,负责村庄的上下水、公厕、道路、绿化、保洁、拆控违,费用由区财政支付。区城管监督中心在每村派驻1-2名网格监督员,区环卫中心在每乡派驻1-2名环卫指导员,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条件成熟的农村道路、背街小巷,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其保洁作业由区环卫中心全盘接手,成熟一条接收一条。

    (4)抓机制,强化资金支撑。区农委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将2017年未上划的道路及绿化所需保洁费8900余万元纳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有效缓解了农村保洁资金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将着力坚持财政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争取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综合考虑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将乡级环卫设施尤其是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改造费用,村级垃圾清运等费用,全部纳入年度公共财政覆盖的公共服务范围,彻底解决农村地区环境资金保障问题。

    (5)抓整治,强化行动支撑。一是持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日”活动。根据区农委统一安排,各乡清洁日行动原则上每周开展一次,时间安排在星期五下午,如有特殊情况,各乡也可根据实际灵活确定活动时间。区农委把各乡清洁日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地区环境月度考核排名体系,规定“每月开展大扫除活动少于2次的,扣1分;1次未开展的,扣2分;多于2次的,每次加0.5分。主要领导(书记或乡长)参加大扫除活动的,每次加0.5分”。二是开展环境整治30天行动。从2018年7月中旬开始,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全面清理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沟渠内、村庄周边积存的生产生活垃圾和部分建筑垃圾,彻底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堆料,基本解决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交通沿线无垃圾的目标。

    (6)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显著。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累计清除村内积存生活垃圾3228处,30108吨;清除村内积存的建筑垃圾378处,7326.5吨;清理村内积存的农业秸秆废弃物30处,11吨;治理露天焚烧问题30个;生活垃圾治理的其他工作进展情况2个。厕所粪污治理方面:累计改造提升农村公共卫生厕所117座;治理公共厕所粪污250处;改造户用卫生厕所26个;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工作进展情况10个。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累计治清理村内主要道路、街巷及村庄周报沟渠等污水直排溢流方面,治理污水直排溢流问题66处,治理房前屋后沟渠黑臭水体64条。村容村貌提升方面:累计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私搭乱建违法建设293处,面积37445平方米,清理村内主要道路乱贴乱挂乱画6514处,清理村内无照违规经营店铺798个,粉刷主要街道美化环境2064条,面积91340平方米,村内道路绿化美化41条,面积78050平方米。

    3.原区市政市容委对生活垃圾收集不规范、处理去向不明的情况监管不够。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为完善农村地区垃圾转运设施,结合《关于加强朝阳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意见》(朝政容函〔2015〕2号),区城管委开展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工作。目前该项目一是已完成建设点位选址,并取得了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的回函及环保备案表;二是取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朝阳区农村地区19座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京朝阳发改(审)〔2018〕4号);三是完成主设备招标和项目管理招标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

    下一步,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开展主设备招标和建设、监理等招标,并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建设工作。

    4.对渗滤液收集处理的要求把握不准,普遍存在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未经处理,违规直排市政管道的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环卫中心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区城管委协调、指导区环卫中心加强密闭式清洁站的日常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北京市密闭式垃圾清洁站建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要求,规范收集处理要求收集渗沥液,运往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处理。

    (2)区环卫中心根据区城管委朝政容通字〔2017〕20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就区管密闭式清洁站污水及渗沥液处理按照规范收运、集中处置的原则进行处理,采取将管理的249座密闭式清洁站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不与市政管网连接的污水井(死井),再抽出运至垃圾处理设施处理的方式。经统计共有98个污水井需要新建或扩建改造,中心已将测算结果与申请追加经费的请示报区城管委,根据区城管委《关于申请追加密闭式清洁站污水井改造经费的回复意见》,已于6月27日向区政府递交报告,申请追加改造费用,现正在等待批复。

    根据区城管委朝政容通字〔2017〕19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区环卫中心将密闭式清洁站排放的污水抽出,运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目前运行良好。对于部分需要新建或扩建死井的密闭式清洁站,采取减少用水量的方法做为过渡措施,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截至8月12日,共清运污水4571.86吨。

    (3)区环卫中心积极开展污水排放试点工作,选取12座密闭式清洁站,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对清洁站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到纳管排放标准。如符合相关标准,将进一步推广。

    5.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管理力度不够,在账餐饮企业1万多家,但通过各街乡报送的产生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数量仅有一半,缺口巨大。

    责任单位:区食药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区食药局与区城管委、区环保局进行对接,对办公系统内的餐饮单位台账进行梳理,我区共有餐饮单位12018户,已经量化评级的餐饮单位有9945户。同时,要求各街乡食药所主动定期向街乡餐厨垃圾主管部门更新台账,便于各街乡开展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工作。

    6.部分餐饮企业收集、运输及消纳等环节仍有待规范。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委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督察反馈的部分餐饮企业收集、运输及消纳等环节仍有待规范问题,区城管执法局所做工作如下:

    (1)统筹部署,深入动员,在制定全区专项执法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局2018年工作部署会、工作会议等契机,对餐厨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局各单位准确把握2018年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特点和重点,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辖区特点,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完善台账,奠定扎实工作基础。

    (2)广泛宣传,完善台账,依托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大力营造社会关注、共同参与的整治氛围;各街乡城管执法队通过入户告知、发放一封信、开展座谈、与餐饮企业签订自律书等方式,引导辖区单位正规排放餐厨垃圾,同时认真落实区城管执法局2018年“工作基础看台账”的工作要求,结合入户情况,进一步更新完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专项整治,集中发力,重点强化对餐厨垃圾排放环节、运输环节、处理环节的管控,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结合前期走访摸排情况,整合执法资源,落实联勤联动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发挥综合执法、综合监管、综合协调作用,按照区政府及市局工作部署,先后在“五一”前后、七月下旬,组织开展五次全区性餐厨垃圾夜查行动,出动人员2100余人次,执法车辆520余车次,检查餐厨垃圾运输车辆470余车次,开展宣传报道110余次。

    (4)纳入考核,长效巩固,针对市区环保督察反馈餐厨垃圾相关问题的情况,在对餐厨垃圾违法收运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同时,将其纳入日常重点工作,每月制发次月执法工作要点,对餐厨垃圾等重点工作做出工作指示,提出工作要求,纳入专项执法考核,督促一线执法队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执法成效,强化对整治过程、整治效果、典型案例的跟进办理,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5)2018年1至7月,区城管执法局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276家次,宣传教育378起,立案查处475起,罚款66.452万元。

    区城管委加强对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的监督管理。一是开展餐厨垃圾规范管理月检查工作,通报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二是要求各街乡开展餐厨垃圾管理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刻整改;三是要求各街乡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规私运、乱倒乱排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发现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由食药部门进行处理;四是发现无规范收运合同、违规收运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由属地办事处移交区城管执法局处理;五是建立收运反馈机制,要求区环卫中心、市环卫集团反馈收运情况,各街乡根据反馈情况进行监管、采取“街乡吹哨、部门报道”等方式组织执法。

    7.证照不齐餐饮企业餐厨垃圾监管需要加强。

    整改目标:加强对证照不齐餐饮单位的监管。

    整改措施:各街乡开展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工作中,将发现的证照不齐餐饮单位名单移交工商朝阳分局、区食药局进行取缔。

    责任单位:区食药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区食药局大力开展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工作,要求各街乡食药所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开展无死角摸底排查工作并全面挂账,建立准确的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8月8日,已完成无证餐饮单位治理1683户。

    (十三)建筑垃圾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需要改进完善

    1.区内拆迁工地多,部分区域建筑垃圾体量巨大且露天堆放,“游击式”倾倒时有发生。建筑渣土消纳审批及管理存在漏洞,抽查发现,将台乡回迁安置房项目、国家速滑馆项目和孙河乡新星花园二、三期项目等工地测算渣土量与审批量存在差异,大量渣土消纳去向不明。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区城管委一是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市、区文件精神,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年度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每周组织区住建、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公安分局、朝阳交通支队和属地街乡等部门开展渣土车运输规范管理检查执法,发现违法违规车辆严肃处理,取得的明显效果;三是每月对属地街乡的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督促属地加强管理,提升本地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水平。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配合城管委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对不依法办理许可单位及时通报区城管委处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进门查证、出门查车”要求,做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登记工作。按时参加区城管委组织的建筑渣土夜间联合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我区建筑工地违法运输行为。6月20日组织召开关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10号)讲解培训会,组织全区在施工程管理人员对文件进行了学习和宣贯,会上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分别就各部门环保监督建筑垃圾管理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管理措施和目标。

    2.危险废物管理力度不足,违规存放、混入一般固体废物、未纳入统计且去向不明等情况在汽车修理、家具生产等行业较为普遍。部分街乡干部对危险废物的认知、管理要求缺乏了解,对污染现象视而不见,孙河乡溢钒达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场地缺乏硬化防渗措施,废机油污染土壤;管庄地区古典家具又一街未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也未与有资质处置的单位签订转运协议。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区环保局切实加强全区危险废物行业监管力度,依靠科技手段推动危废监管水平,更新单位纸质与电子信息档案一家一档,实现医疗卫生行业单位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建立了街乡、企业、执法人员相关微信群,依托市环保局固废中心危废管理系统加强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的审批服务工作,3月29日借助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朝阳修管局对辖区500余家一、二、三类汽修有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了培训,结合实际提出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要求相关产废企业落实风险源排查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1家企业未完成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查处,通过舆情信息发现并取缔了一家无资质违规机动车违法拆体场,对一家从事拆解产生危险废物的个体经营者作出处罚;通过督查信息反馈对一家大型车辆用户产生的废旧机油未进行标识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并对其产生的废旧机油未做防渗漏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2)按照环保部和市环保局工作部署,区环保局制定了《朝阳区2018年涉危废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日常执法、信访投诉、把涉危企业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并于4月18日召开的全区环保工作会上对涉危废行业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部署。下达了危险废物污染源清单报告制度,建立了属地监管责任主体,明确了街乡吹哨联动执法、共同治理的相关要求,目前43个街乡28个街乡对污染源清单进行了反馈,相关工作推进顺利,同时结合《北京市2018年持续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保持“动态清零”工作方案》要求对工业、家具制造、印刷、工业涂装、食品饮料生产、汽修等重点行业的“无环保审批手续”“无大气或水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废气废水”等三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基础上,结合朝阳区实际增加了“危险废物不正当利用处置”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3)4月19日,区环保局组织召开了“朝阳区医疗机构及科研院所环保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单位要做好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源头分类、转移联单、管理计划、应急预案制度的落实工作,确保规范化处理危险废物,上半年以来集中执法力量分别对汽修集中区域,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小红门、来广营二个地区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检查相关企业40余家、处罚了一部分危险废物不规范汽修,落实了此地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

    (4)持续加大对汽修、印刷、医药制造等涉及危险废弃物行业的检查力度。1-7月共出动执法人员940人次,检查固废类污染源541家次;作出固废类处罚55件,处罚金额81.6万元,处罚件数同比上涨205.56%,金额同比上涨213.85%。

    (十四)餐饮油烟直排及露天烧烤问题屡禁不止

    1.少数干部对餐饮油烟直排、露天烧烤等城市顽疾熟视无睹,习以为常。露天烧烤及无证游商长期存在,执法效果仍需加强。大屯、太阳宫、望京、东湖、亚运村等地区均有露天烧烤聚集区域,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部署会后,大屯街道露天烧烤行为仍未杜绝。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露天烧烤问题,区城管执法局本着“抓早抓好,务求实效”的原则,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严执法。

    (1)高位调度,提早部署。2018年的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刘海涛副区长多次进行工作部署,深入现场指导、参与一线执法,区城管执法局统一思想,提前谋划,在对照往年提前一个月部署夏季专项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先谋划、先动手、先起效;同时,加强与环保、工商、食药等部门的会商沟通,依托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机制,将日常巡查发现、群众热线举报、媒体关注曝光等问题进行梳理,结合属地实际掌握的情况,要求街乡执法队定期更新露天烧烤及店外经营大排档点位台账,根据点位台账落实责任到人,对区域内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大排档、无证游商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动态清零、巩固整治效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入户告知、集中约谈等方式,大力宣传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大排档治理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把群众的诉求和政府的决心转化为沿街商户的认识。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对专项整治情况和重大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专项整治情况和相关新闻线索报朝阳有线、《朝阳报》、96310等媒体,引导市民群众监督并共同抵制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大排档。

    (3)强化培训,提升水平。在现有执法体制基础上,积极探索自身职责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结合。安排专人对环保类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处理时的常见问题,相关案例进行梳理总结。组织各街乡执法队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进行再强化,使其能熟练掌握相关法规,及时发现辖区内违法行为,正确快速处置问题。

    (4)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将“重过程、严执法、看结果、压举报”作为局千分制考核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考核权重,增加考核频次,对热点问题整改情况定期进行复查;强化指标约束,采取分级约谈机制,结合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每月约谈总体排名靠后的执法队,连续排名靠后的约谈主管领导,半年综合排名靠后的由主管区长约谈街乡主要领导;在夏季重点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执法考核工作,督促各街乡执法队积极履职,提高案件的立案数、处罚量。

    (5)紧抓创新,统一调度。针对夏季违法形态高发特点,按照区领导指示精神,提前开展夏季错时执法,确保夜间执法力量,同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推出由区局统一调度的“异地执法”模式,专门组织执法组,对小红门全日制驻队加强执法,杜绝人情执法,确保整治效果。

    (6)重点推进,严看死守,建立“三级约谈”机制,组织排名靠后及露天烧烤挂账举报高发的街乡召开约谈会,提高重视,查找问题,专题布置,弥补短板;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等重点问题,第一时间督办整改,纳入动态管理,防止再次反弹;在“疏整促”中期察访核验期间,调集四个局直属队,充实到10个街乡,协助加强点位盯守。

    (7)截至7月底,区城管执法局共查处露天烧烤违法行为291起,罚款23.05万元。共接热线举报2957件,同比2017年同期5612件,下降47.3%。

    2.部分街乡餐饮企业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直排油烟现象普遍。督察期间,仅崔各庄乡落实督办意见,关停无净化设施餐饮企业达126家。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要求各街乡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排查,建立数据上报工作机制。

    (2)区环保局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环境污染投诉处理,加大对餐饮业的检查力度,1-7月区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75人次检查餐饮企业1815家次。

    (3)严格落实《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区环保局牵头,督促辖区内经营性餐饮企业与单位食堂实施油烟治理升级改造,确保达到Ⅰ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4)加大对餐饮企业的处罚力度,督促油烟达标排放,严查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超标排放的等违法行为。1-7月区环保局共做出餐饮行业行政处罚101件,金额331.54万元,处罚金额同比增长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