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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3-22 来源:区环保局

2017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朝阳区区委、区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函》的要求,我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继续提高朝阳区干部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提升朝阳区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为引领,把握新时代、新特点,开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将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抓手,切实落实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促进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全面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组织机构
  朝阳区迎接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志勉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环保局,负责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三、整改目标及整改内容
  (一)整改目标
  坚定不移推进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提高朝阳区干部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加快解决“大城市病”带来的环境问题,补齐环境建设短板。以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为依据,以解决共性问题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和提升群众获得感为目标,结合责任追究清单,全面梳理我区存在的整改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群众身边能够快速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明确措施,稳步推进。
  (二)整改内容
  按照《朝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我区需整改的主要内容为:一是部分干部能力素质需要再提高,少数部门职责落实需要再强化;二是大气环境治理依旧存在薄弱环节,秋冬季综合治理攻坚任务艰巨;三是水环境治理主要矛盾出现转化,治理需要持续更需要深化;四是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实现“绣花式管理”尚需时日。具体整改内容已经整理为《朝阳区落实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
  四、工作机制
  此次整改必须坚持“全覆盖、举一反三”原则,为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一)建立会商通报工作机制
    整改任务清单的牵头部门,每月反馈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形成月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挂账督办,定期召开北京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通报会,研究疑难问题解决方案,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二)建立立行立改工作机制
  对于整改任务清单中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街乡要不等不靠,对群众身边能够快速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早实施解决方案,体现整改效果,提升我区群众的获得感。
  (三)建立督察问责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将整改任务清单的每一个问题进行分解,向责任单位下达《北京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单》,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督办。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31日前)
  1.制定朝阳区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领导小组按照整改任务清单,向责任部门下发整改督办单。
  2.召开部署动员大会。召开全区各部门和街乡参加的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部署动员会。
  3.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以区政府名义报送市政府,同时抄送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过市区两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整改任务清单中每项问题的牵头部门要针对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目标要合理明确,措施要量化、细化、可操作、可考核。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12月15日—2018年6月底)
  各部门、各街乡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7月底)
  2018年7月15日前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将落实整改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情况,形成朝阳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以区政府名义报送市政府,抄送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过市区两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
  全区各单位对于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严格按照督察组的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雷厉风行、落实上立竿见影,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学深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这一千年大计,不断增强“环境就是生产力、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以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为契机,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治责任来担,把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大力提升环境质量,让朝阳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美。
  (二)落实态度坚决,抓好问题整改
    针对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要严格标准,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能够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及时报告;需要一段整改期限的,制定措施、限期解决,确保整改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要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对每一个整改事件进行跟踪,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加强督办,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移交区监委处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环保责任
  坚持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统筹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督查检查,提升管理水平,一级抓一级,层层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加大督查力度。
  对整改消极、不作为、乱作为的,加大环境问题执纪问责力度,通报、约谈、问责或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区监委对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区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清单”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四)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公开要求
  区委宣传部、区广电中心、区环保局等部门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宣传要求。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宣传报道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情况。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街乡推进整改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协调调度及具体落实情况,整改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内容,朝阳有线电视台每周安排5分钟左右时间专题报道督察整改工作。区政府网站、《朝阳报》设立专栏,每周宣传报道一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
  附件:朝阳区落实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朝阳区落实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根据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朝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区存在4方面14项问题,具体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如下。 
  一、部分干部能力需再提高,少数部门职责落实需再强化
  (一)少数中层干部适应新岗位、面对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能力不足,一些部门及单位履职素质欠缺、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谈政治认识很“高深”,但如何将本部门实际工作与环保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战略谋划不够、创新思维不强、解决难题的办法措施不多、推动工作不力,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心中底数不清,时常沉浸在过去的工作经验和成绩之中。有的不重视对上级文件的学习理解、解读,致使文件要求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被全面贯彻,影响工作效果;有的履职缺位,对于应予关停企业疏于监管,致使企业非法运营,出现严重污染问题;有的业务水平不高,对于职责内应发现的环境问题没有能力识别,长期视而不见,遗留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目标:积极打造环境保护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适应目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岗位、新形势、新任务。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针对各类岗位职责特点,探索构建岗位专业化能力建设体系,为专业型干部选任提供依据。针对环保工作实际,开展系统化学习培训,强化岗位历练,深入推进双向交流挂职,在继续深入开展区级机关与基层单位的双向挂职的基础上,推进与中央、市属单位、国有企业、对口支援协作地区和国际化先进地区的双向挂职工作。探索丰富“走出去”“引进来”的培训机制,支持参与国际交往实践,培育干部国际化视野。
  二是加强环保工作知识培训。鼓励干部结合本职业务在职进修深造、攻读专业学位,联合专业机构,分系统、分层次开展针对性、专业化培训。解决“一些部门及单位履职素质欠缺、业务水平有待加强”问题,对全区各部门、各街乡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各类规范文件等的培训,及时解读专项工作方案,提高干部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和业务工作水平,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力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北京电视台、朝阳有线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中国环境报》《朝阳报》、朝阳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解读政策法规,报道工作进展,展示工作亮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环保工作专题讲座、专题辅导班、环保科普等各类活动,提高干部群众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环保意识,在全区上下营造重视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个别基层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素质不高
  有单纯为完成自己小地界的任务而完成任务、完成指标而完成指标的倾向,处理问题过于简单化,治标迅速,治本乏术。致使有些问题“今天清除明天又出现”,不断反弹。甚至有极少数同志采用不正当的做法,追求虚假成就,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目标:提升基层干部整体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营造团结干事氛围。
  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核心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系统制订学习计划。着力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大对二级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力度。深化领导干部日常教育,利用会议、调研、谈心谈话等契机,做好重要精神宣传解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团结干事氛围。
  二是着力发挥先锋作用。结合中央、市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上,及时对接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环保干部队伍的现状,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岗位历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力不够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立足环保岗位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考核问责针对性不强,问题导向不够凸显
  1.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不够完善,对街乡的考核指标不足,致使压力传导层层弱化。考核过程存在重程序、轻效果现象,一团和气,考评分差不足以体现各部门履职尽责上的差距。尤其是环境保护部对朝阳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的问题,也未体现在相关责任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中。
  整改目标:完善全区处级班子领导考核和区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传导环境保护工作压力。
  整改措施:
  一是动态调整处级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动态调整指标体系,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分类设置指标体系,根据不同班子的职能特点和工作任务,建立配套的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全区工作重点,坚持每年对指标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考核评价工作发挥实效。突出考核重点,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大对牵动全局、事关群众利益工作的考核力度。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考核工作流程、量化考核评价标准,使考核内容通俗易懂、操作程序简便易行,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
  完善考核综合分析,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综合分析考核指标数据,对考评分差不能客观反映各部门履职尽责工作差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适当降低评分权重或取消该部门的权重。重视考核结果反馈和多维分析,反馈后要求班子认真分析和查找不足,督促班子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工作效果。把考核结果作为分析班子运行和干部德才情况的依据,为合理配备班子、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对连年综合考核成绩突出的干部适时提拔使用,对连年综合考核靠后、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干部进行约谈或调整,为作出合理人事安排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是完善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修订完善2018年度街、乡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细则。责成环境保护工作考评主体,明确街乡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加大工作效果分值占比,强化考评分差的激励作用。增加对出现负面情形的专项评分规定。责成环境保护工作考评主体,在环境保护专项考评细则中增加对出现负面情形的专项规定。对政府部门中存在相应情形的,由环境保护工作考评主体出具专门评分意见,增强事前警示和事后惩戒效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问责针对性不强。
  整改目标:进一步增强问责针对性。
  整改措施:加强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再监督、再检查,严格依纪依规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问责针对性,为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大气环境治理依旧存在薄弱环节,秋冬季综合治理攻坚任务艰巨
  (四)扬尘管理问题仍显突出
  管控存在薄弱环节,导致上半年PM10浓度和降尘量出现反弹。
  1.混凝土搅拌站监管存在漏洞,2016年9月被责令停产的北国纵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黄厂路搅拌站仍在非法运营。双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降尘设施运行不正常,扬尘污染严重,相关部门检查督导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处理。
  整改目标:加强对全区未达到绿色生产规程标准搅拌站的监管,确保全区搅拌站绿色生产规程达标前杜绝非法运营,全面提升我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道路遗撒等污染防治水平。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区混凝土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市、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行之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我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意识。
  二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对全区混凝土生产企业执法监管力度,促进搅拌站企业落实防治扬尘、道路遗撒等污染的主体责任,确保防治扬尘污染等环保设施正产运行,符合搅拌站扬尘污染控制等绿色生产规程管理要求。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全区搅拌站监管水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全区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我区混凝土搅拌站噪声扬尘、道路遗撒等污染防治水平。
  四是完善搅拌站的属地管理机制。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加强属地街乡对搅拌站日常生产的监管力度,履行属地对辖区内搅拌站安全生产、绿色生产的监管职责。
  针对北国纵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黄厂路搅拌站仍在非法运营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已对该站的搅拌机组进行断电处理。动态核查北国纵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黄厂路搅拌站资质情况,对于北国纵横搅拌站尚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责令北国搅拌站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仍不合格,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上报资质许可机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请求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针对双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降尘设施运行不正常、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区环保局、豆各庄乡加大对两家搅拌站的监管力度,区环保局对两家公司在物料输送过程中存在密闭不严产生粉尘的问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双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已经整改,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停产。
  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相关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力度偏弱,相关部门施工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存在故障,实时监管手段未能发挥作用,在随机抽查的16个在施工地中,常营乡园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障房、区园林绿化局坝河休闲公园等13个工地未完全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3年来仅对1家工地实施了上报停标处罚,处罚力度明显偏低。
  整改目标:加强施工工地视频监控系统监管力度,有效发挥实时监管手段作用。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整改措施:成立视频监控检查组,专职负责视频监控,将现场巡查和视频检查有机结合,发挥视频监控效能,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远程监控监督。
  积极推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大绿色施工的宣传力度。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制定《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和《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细则》。
  对13个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施工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加大处罚力度。按照《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对扬尘治理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单位在本区投标资格,或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暂停在全市投标资格。
  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各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摸排有遗漏,双良混凝土搅拌站和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朝阳王四营站在用铲车均不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之中。
  整改目标:完善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加强搅拌站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单位的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完善全区搅拌站自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全区搅拌站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在重污染应急日,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大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检查力度。针对搅拌站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大、临时性租用情况多的现状,强化主体责任,要求搅拌站加强自身管理,及时上报更新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
  对上述2家涉事搅拌站进行现场检查,并登记核查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经核查,2个搅拌站均已停业,各有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且已全部登记在册。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不到位
  1.污染工艺淘汰工作不实,经区有关部门确认已经完成工艺淘汰的华澳伟业家具厂,仍在违规使用应淘汰工艺,与区相关部门掌握的情况不符。抽查发现,黑庄户、三间房、金盏等乡的多家家具生产企业仍在使用明令禁止的有机溶剂型涂料。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要求,应退出生产工艺及时退出。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要求,加大应退出生产工艺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家具行业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工艺退出工作力度,对黑庄户、三间房、金盏等重点乡家具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进行筛查;对一般制造业存量台账中家具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查验,确保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工艺退出。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2.相关部门对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存在缺失,部分4S店漆房地棉破损严重、活性炭填充不实、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
  整改目标: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加大监测力度、喷漆房VOCs治理等手段,实现汽修行业VOCs同比减排5%左右。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市环保局《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要求,开展汽修行业喷漆房VOCs治理,降低汽修行业VOCs排放量。二是继续强化对汽修企业的执法检查。2018年3至5月组织开展朝阳区汽修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未安装、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扰乱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汽修行业VOCs排放投诉问题。三是加大对汽修企业VOCs排放监督性监测力度。参考《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监督性监测力度,督促汽修企业VOCs达标排放。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六)“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管理缺位
  主责部门对“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的理解存在偏差,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要求区工业主管部门推进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清理整治网格化工作,但有关部门将该工作与朝阳区环境保护委员会2015年发布文件要求环保部门推进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相混淆,未有效推动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清理整治网格化工作落实。督察组2017年8月29日收到资料显示,全区在账“散乱污”企业为565家,2017年9月17日更新至671家。督察发现,实际存在“散乱污”企业数量与统计台账仍有较大差距,三间房乡华艺古典家具中心院内和金盏乡马各庄村南部大量应确定为“散乱污”企业的小作坊均未纳入台账,与9月7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部署会提出的摸排建立、动态完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清单要求相差甚远。清理整治存在“待拆不管”现象,黑庄户、金盏、平房、东坝等地区“散乱污”企业聚集,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一些石材加工厂、砂石料厂、不锈钢制品厂等存在污染生产工艺环节的企业仍在运营。
  整改目标:建立“散乱污”网格化监管体系,持续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严格落实市级提出的“动态清零”工作要求。
  整改措施:2018年5月底前建立以街乡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散乱污”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相关“散乱污”治理工作政策,并长期落实排查整治工作。
  研究制定“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资金办法,鼓励对待拆区域“散乱污”企业加快清理整治;针对黑庄户、金盏、平房、东坝等重点地区,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石材加工厂、砂石料厂、不锈钢制品厂等存在污染生产工艺环节企业的检查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市级提出的“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持续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
  针对“散乱污”企业聚集、环境脏乱差现象,相关部门、属地街乡对三间房乡华艺古典家具中心院和金盏乡马各庄村南部地区开展联合检查,将认定为“散乱污”企业的小作坊纳入台账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安全监督局、工商朝阳分局、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存在疏漏
  督察发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的过于简单,有的要素缺失。部分企业落实“一厂一策”要求不彻底,预案内容不符合规定,更新不及时。部分街乡“六查六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北京市雅迪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北京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在2016至2017年空气重污染期间未按要求停止相关作业。
  整改目标:强化统筹协调,妥善应对空气重污染天气,实现削峰降速目标。
  整改措施:
  一是对现行《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印发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机制,细化各部门和各街乡责任分工。
  二是组织各成员单位修订本单位应急分预案,要求各部门、各街乡制定并上报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并要求上报备案。
  三是更新完善区级、街乡级两级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并按照减排清单组织督查检查。要求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预警应急措施并上报备案。
  四是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按照《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组织各成员单位启动预警,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组织召开街乡应急工作培训会,要求按照“六查六落实”工作职责落实预警应急工作。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八)2017年底实现“无煤化”目标仍有差距
  朝阳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2016年10月底前实现四环内基本“无煤化”,2017年10月底前实现全域基本“无煤化”。但督察发现,2016年应基本“无煤化”的劲松、呼家楼等街道四环路以内所辖区域依旧存在使用经营性小煤炉及私储蜂窝煤现象。2017年10月底前应实现“无煤化”的崔各庄、黑庄户、金盏、平房和东坝等乡外来人口聚集区域普遍存在使用经营性小煤炉现象,采暖季到来前各级部门要严格落实“回购”“封村”等措施,确保2017年10月底全域基本实现“无煤化”。
  整改目标:2017年底全域基本实现“无煤化”。
  整改措施:一是区环保局牵头,区城管委、区质监局、工商朝阳分局等部门及相关街乡,全年持续开展打击散煤专项执法行动,严防燃煤反弹。二是通过“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暖”等方式对4.6万户用煤户实施改造,确保2017年底前全域基本实现“无煤化”。
  责任部门:区社会办、区农委、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无煤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水环境治理主要矛盾出现转化,治理需要持续更需要深化
  (九)治水“硬能力”不足的矛盾初步缓解,“软能力”差距较大,实现“亲水朝阳”任重道远
  1.随着本市2个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目标的逐步实现,朝阳区污水治理“硬能力”不足的突出矛盾得到初步缓解,但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未能全覆盖、乡管沟渠污水未能全收集、污水治理设施效能未能全发挥等管理上的“软能力”不足与根治水环境的刚性要求不适应的矛盾凸显出来。
整改目标:“软能力”与“硬能力”并重,落实治水主体责任,加强协调,统筹推动污水治理第2个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区污水治理水平。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水治理第2个三年行动方案中区水务局的牵头作用,推进区域水环境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科学治理。明确年度任务及责任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动各项治理任务按时完成。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排水集团、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社会办、区农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朝阳规划分局、区园林绿化局、朝阳国土分局、朝阳交通支队、各相关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区涉水职能部门治水主体责任靠后,统筹推动的主动权和主动性不强。《朝阳区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7月—2019年6月)》多项工作分工中,区水务局没有担起牵头第一责任,排名靠前的责任部门在工作推动中行动迟缓。区涉水职能部门责任在我、勇于担当的大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统筹全局、超前谋划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的行动需要进一步加快。
  整改目标:提高涉水职能部门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整改措施:加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的宣传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坚持站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城市副中心建设、服务朝阳区新的功能定位和服务朝阳水务发展角度谋划推进工作、解决处理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涉水职能部门责任;将水环境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水污染治理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环境效益发挥不充分
  1.区各级涉水单位关注污水治理设施投资及工程建设较多,对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的监管不足。为降低部分水体污染指标,区里自行建设了15座小型污水处理站,但对其日常管理不到位,缺少管理制度、运行和监管记录,牛王庙污水处理站、曹各庄污水处理站督察期间都处于停运状态,未发挥环境效益。
  整改目标:建管并重,确保污水治理设施特别是区里自建的各类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正常发挥效益。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理顺设施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完善设施管理制度,对区域内市管、区管、乡管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全面监管,并严格加强考核。
  二是加强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正常发挥效益。
  三是加大设施运行维护资金投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区财政局、各相关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督察发现,2016年底完工的大柳树沟临时截污治理工程,投入运行不到9个月,部分河段截污管线就已严重破损,污水经断裂口排入河道,丧失截污功能。
  整改目标:将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相结合,确保各类截污管线正常发挥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合理确定临时工程技术方案和运行时效,确保有效期内正常发挥作用;二是协调北排加快永久管线建设,及时替代临时管线。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排水集团、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园林绿化局、朝阳交通支队、各相关街乡
  完成时限:2018年底
  (十一)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依旧突出,治理效果需进一步提升
  1.督察期间多次收到涉及黑臭水体的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强烈,水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与群众获得感提升不成正比。对于能够改善河流断面考核指标的河段投入治理资金较多,但对群众身边乡管沟渠等的水环境治理推进力度不足。来广营中心沟整治工程于2016年启动,包含截污及景观提升工程,拟于2017年5月完工。截至目前,工程仅完成截污,其余工程尚未实施,水体依旧黑臭。大羊坊沟、大柳树沟等多条河道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污水直排问题依旧突出。据了解,区内黑臭水体整改进度有延迟,水环境质量改善效果堪忧。
  整改目标:以人为本,加大对群众身边乡管沟渠等黑臭水体的水环境治理力度,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
  整改措施:
  将沟渠治理与村庄整体拆迁改造计划以及群众实际需求紧密结合,科学、合理制定乡管沟渠治理方案并加快推进工程实施,特别是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优先作为制定水环境规划、年度计划的依据,推进问题有效解决。根据设计加快来广营中心沟工程建设,尽早实现截污及水质环境提升。针对大羊坊沟、大柳树沟等多条河道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协调市排水集团加快推进应急工程和永久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加强水源补给,各级河长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实现预期效果。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社会办、区农委、朝阳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各相关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区涉水部门对于“截污”工程投入较多,但对“清淤”“补水”“日常监管”等治理环节推进力度不足。
  整改目标:各级河长充分发挥作用,充分利用“清淤”“补水”“日常监管”等综合手段,全面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一是街乡河长发挥作用,落实河长属地责任,加强污水溯源治理和日常监管,严查污水直排,严查垃圾乱堆乱倒,提高区域水环境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长治久清。
  二是加强河道清淤,消除内源污染;加强水源补给,增强水体流动性。
  三是落实“清淤”“补水”“日常监管”等治理环节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社会办、区农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各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绣花式管理”尚需时日
  (十二)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存在短板
  1.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6000吨,而区级设施日处理能力仅3400吨,自主处理能力明显不足。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我区生活垃圾自主处理。
  整改措施:加强区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大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保证我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启动生活垃圾处理焚烧三期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朝阳国土分局、朝阳规划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2.多个街乡自管垃圾点及垃圾中转站设施老旧,生活垃圾暴露、长期积存、未密闭运输现象多发。
  整改目标:增强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提升我区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加强乡自管垃圾点及中转站管理及设施改造。一是加强乡自管垃圾转运设施管理。各乡加强自管垃圾转运设施的管理,对不合规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区城管委、区农委等部门定期对各乡自管垃圾管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刻督促整改。
  责任单位:区农委
  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原区市政市容委对生活垃圾收集不规范、处理去向不明的情况监管不够。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加强我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管理及设施管理。
  整改措施:加快开展农村地区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作,实现垃圾密闭储存、运输。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财政局、朝阳规划分局、朝阳国土分局、各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4.对渗滤液收集处理的要求把握不准,普遍存在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未经处理,违规直排市政管道的现象。
  整改目标:加强密闭式清洁站管理,规范处置垃圾转运站渗滤液。
  整改措施:加强区属密闭式清洁站的日常作业管理。渗沥液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密闭式垃圾清洁站建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要求,规范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环卫中心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管理力度不够,在账餐饮企业1万多家,但通过各街乡报送的产生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数量仅有一半,缺口巨大。
  整改目标:完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台账。
  整改措施:健全辖区内各街乡餐饮单位台账,完善台账并定期更新台账信息。
  责任单位:区食药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各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部分餐饮企业收集、运输及消纳等环节仍有待规范。
  整改目标:加强我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提升我区餐厨垃圾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加强对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餐饮单位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署协议,将餐厨垃圾交给有资质的收运单位运输。二是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将检查中发现的证照不齐餐饮单位名单移交工商朝阳分局、区食药局进行取缔,将发现的私收私运、偷倒乱排餐厨垃圾及分类不达标、采取“阴阳合同”躲避执法等违法行为移交区城管执法局开展执法。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区食药局、工商朝阳分局、区环卫中心、各街乡、市环卫集团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证照不齐餐饮企业餐厨垃圾监管需要加强。
  整改目标:加强对证照不齐餐饮单位的监管。
  整改措施:各街乡开展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工作中,将发现的证照不齐餐饮单位名单移交工商朝阳分局、区食药局进行取缔。
  责任单位:区食药局
  配合单位:工商朝阳分局、各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三)建筑垃圾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需要改进完善
  1.区内拆迁工地多,部分区域建筑垃圾体量巨大且露天堆放,“游击式”倾倒时有发生。建筑渣土消纳审批及管理存在漏洞,抽查发现,将台乡回迁安置房项目、国家速滑馆项目和孙河乡新星花园二、三期项目等工地测算渣土量与审批量存在差异,大量渣土消纳去向不明。
整改目标:加强我区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管理及设施管理。增强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提升我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建筑垃圾管控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及拆除工地施工前必须办理并公示建筑垃圾消纳许可,使用具备渣土运输资质、符合标准的渣土车承担运输任务,将建筑垃圾运输到正规消纳场所规范消纳。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全区具备安装条件的建设工程施工及拆除现场必须100%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周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大对违规施工及乱倒乱卸的现场核实,严厉打击违规运输及乱倒乱卸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条件。严格建筑垃圾消纳证管理,建立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与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许可证办理联动机制,要求施工单位如实申报建筑垃圾产生消纳量,严格许可条件,提高行政许可效力。相关施工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对拒不规范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施工企业、渣土运输企业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公安朝阳分局、朝阳交通支队、各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危险废物管理力度不足,违规存放、混入一般固体废物、未纳入统计且去向不明等情况在汽车修理、家具生产等行业较为普遍。部分街乡干部对危险废物的认知、管理要求缺乏了解,对污染现象视而不见,孙河乡溢钒达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场地缺乏硬化防渗措施,废机油污染土壤;管庄地区古典家具又一街未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也未与有资质处置的单位签订转运协议。
整改目标:加强对全区危险废物的管理,提高属地和企业对危险废物的认识。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范围:2018年将辖区内印刷、家具、汽修等产废单位纳入规范化管理考核范围,通过组织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手段,指导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的各项规范化管理要求,明确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二是继续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2018年4—6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产废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涉及混存、无标识、无转运联单等违法行为严格处罚,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三是加大对属地街乡关于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工作,督促街乡落实属地职责,指导其对辖区汽车修理、家具生产等产废单位进行排查,建立数据上报机制。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十四)餐饮油烟直排及露天烧烤问题屡禁不止
  1.少数干部对餐饮油烟直排、露天烧烤等城市顽疾熟视无睹,习以为常。露天烧烤及无证游商长期存在,执法效果仍需加强。大屯、太阳宫、望京、东湖、亚运村等地区均有露天烧烤聚集区域,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部署会后,大屯街道露天烧烤行为仍未杜绝。
整改目标:96310城管热线露天烧烤及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无证游商市民举报同比下降。
整改措施:探索、创新环境秩序防控监管方式,督促配合各街乡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细化“规划管理与指导规范为基础,宣传告知与责任落实为重点,综合监管与执法处罚为保障”的工作原则,按照“宣传、取证、约谈、签约、联合执法”五步工作法,强化联合执法、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朝阳区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大排档、无证游商等违法行为,确保完成整改既定目标。
  一是高度重视,提早部署。区城管执法局成立由局长坐镇指挥、业务主管局长协调组织、各街乡执法队具体落实的工作领导小组,借鉴以往整治工作经验及违法形态自身特点,提前部署相关整治工作,本着“抓早抓好,务求实效”的原则,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严执法。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安排专人对环保类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处理时的常见问题、相关案例进行梳理总结。组织各街乡执法队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进行再强化,使其能熟练掌握相关法规,及时发现辖区内违法行为,正确快速处置问题。
  三是明晰职责,部门联动。根据整治台账建立责任清单,责任到人。通过采取错时执法、延长执法时间等措施,对辖区内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大排档、无证游商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动态清零。针对查处中涉及职责交叉的问题,积极组织联合执法,聚合力、出重拳。
  四是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将“露天烧烤”治理情况作为局千分制考核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考核权重,增加考核频次,强化指标约束,督促各街乡执法队积极履职,提高环保类违法案件的立案数、处罚量。
  五是联合检查,通报问题。区内组成专项工作检查组,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热线举报情况每周以短信形式报送区、街乡、部门领导。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入户发放宣传单告知、集中约谈等方式,大力宣传露天烧烤、非法大排档治理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把群众的诉求和政府的决心转化为沿街商户的认识。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对专项整治情况和重大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专项整治情况和相关新闻线索报朝阳有线、朝阳报、96310等媒体,引导市民群众监督并共同抵制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大排档。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食药局、各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部分街乡餐饮企业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直排油烟现象普遍。督察期间,仅崔各庄乡落实督办意见,关停无净化设施餐饮企业达126家。
  整改目标:开展餐饮业执法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油烟治理升级改造,确保达到Ⅰ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街乡的培训,督促其落实属地职责对辖区内无证无照、油烟直排餐饮企业开展排查,建立数据上报工作机制,对违法企业开展联合查处。二是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超标排放的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扰乱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油烟投诉问题。三是严格落实《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经营性餐饮企业与单位食堂实施油烟治理升级改造,确保达到Ⅰ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加大监督性监测力度,督促油烟达标排放。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工商朝阳分局、区食药局、各街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