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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2021年度预算

日期:2021-02-09 13:00 来源: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司法局于2019年3月经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重组设立,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和街乡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街乡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复议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配合组织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八)负责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司法局下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治调研督察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矫正帮教科等14个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部门行政编制79 人,实际76人;事业编制 12人,实际11人;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3人。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法治朝阳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固本强基,稳中求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区域和谐稳定,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任务,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一是强化“一个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朝阳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成果;利用我区涉外律师资源丰富等优势为“两区”建设提供法治支撑;贯彻落实好行政复议改革相关工作;起草制定朝阳区“八五”普法规划;为冬奥会筹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是夯实“三个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平安朝阳建设。夯实安全稳定、公共法律服务、司法所建设之基和基层执法人员队伍根基。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路径及矫正人员教育培训新模式;建立一批新的行专调解组织,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落实《朝阳区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意见》,逐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是带好“一支队伍”,锻造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队伍。围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持续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巩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认真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增强以党建引领律师队伍同心向党的凝聚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6831.573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29.6602万元,比2020年7455.3996万元减少625.7394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91342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902.7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2.49%,比2020年2894.43万元增加8.36万元,增长0.29%。

(二)项目支出预算3926.870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7.48%,比2020年4560.9696万元减少634.0994万元,下降13.9%。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1.913425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5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1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调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97.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13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调减公车运行维护费。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9.0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9.086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5.288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41辆,660.8795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法律援助业务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1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11.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