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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09 11:19 来源:区退役军人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本市制定的退役军人相关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本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行政编制17人,实际16人;事业编制245人,实际231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加强党务的建设。

二是着力维护退役军人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精细化现代化保障退役军人工作。

四是不断加强双拥优抚工作。

五是做好褒扬纪念工作。

六是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71005.1670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8650.2877万元,比2020年156714.7795万元增加11935.5082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2354.879323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5685.6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72%,比2020年42839.13万元增加2846.53万元,增长6.64%。

(二)项目支出预算122964.62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1.91%,比2020年113875.6495万元增加9088.9782万元,增长7.98%。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2354.879323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3个所属单位。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62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2.0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过紧日子”,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8.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过紧日子”,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4.4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1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7.330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3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16辆,245.08257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双拥工作及活动经费、2021年为部队办实事经费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业务对象政策性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11.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