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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09 16:02 来源:平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平房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本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

1、主要职责

乡党委(地区工委)主要职责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委员会(简称平房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平房地区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全面领导乡(地区)、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领导乡(地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5)加强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乡(地区)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领导本乡(地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乡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主要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简称平房乡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平房地区办事处(简称平房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在辖区行使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乡党委(地区党工委)与乡政府(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关行政管理工作。

2、内设机构

落实综合化,扁平化管理体制创新工作要求,整合乡(地区)党政机构及职责,综合设置为7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其他机构为乡(地区)纪检监察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主要职责:承担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负责本乡(地区)控制违法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本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乡纪委(地区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协助乡党委(地区党工委)推进乡(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向乡人民政府下放的以及区政府予以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

3、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

平房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主要职责是: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促进、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社会服务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负责乡(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乡(地区)水利工程、防汛、林业技术及水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承担河长制、节约用水宣传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与本乡农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民负担、农村财务审计、农村经济统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平房部门行政编制89人,实际77人;事业编制61人,实际49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00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开源节流,提高发展质量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挖掘资源,稳存量、促增量、防变量,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加强企业和园区走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巩固朝阳大悦城、达美中心和惠通时代广场等产业园区优势,吸引优质主体入驻。尽快启用青年路代征点,积极涵养现有税源,清理异地纳税,努力完成主要经济目标。加快产业项目建设。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利用效率,确保集体权益得到保障。提高“三资”管理水平。做好合同联预审工作,调整规范合同事项,保障和增加集体收益。完善集体资金使用制度和流程,实现对集体廉政风险的有效把控。科学做好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加集体收入。

2、坚持规划引领,加快城市化进程

强化规划刚性约束,谋定而后动,统筹推进“疏整促”和城市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全力推进农村城市化。适时启动平房村、石各庄村剩余住宅院的腾退工作。着重抓落实、抓进度,加快安置房建设。落实减量发展目标,统筹推进“疏整促”、拆控违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减量任务。完成地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数据精准;充分发挥责任规划师制度优势,建立规划引领城市发展的工作导向,为乡域规范化管理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河长制巡查队伍作用,继续做好小微水体、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开展暴露垃圾、建筑渣土、堆物堆料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地区城市环境整体提升。

3、坚持精细治理,确保平稳有序

多措并举、多方联动,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确保地区安全稳定。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坚持人、物同防,加强社区精准防控,特别是针对当前形势,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面提升基层治理和疫情防控水平。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防控、专群结合、联勤联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状况,促进地区防控工作全面常态化。创新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深化吹哨报到、接诉即办、一办到底和未诉先办工作机制,依托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巩固和提升“12345”市民热线工作,深化“接诉即办”工作的服务内涵。继续强化村庄社区化管理,持续规范经营场所秩序,实现“开墙打洞”、违规占道经营、群租房出租等动态清零。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制度约束和正面引导,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力保障区域安全运行。提高各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强化地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协调公安、司法等专业力量,加大辖区可防性案件防范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维稳工作,发挥“两站一室”作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健全应急管理处置体系建设,提高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4、坚持补短强优,提升幸福指数

始终坚持服务为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依托物业联盟,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发挥物管会作用。继续推进居民议事厅、三社一体化、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等项目,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社区建设亮点。持续落实为民解忧办实事、一刻钟服务圈等工作,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共商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综合窗口和延时服务工作质量。加大保就业工作力度,多渠道深挖就业岗位,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力度。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深化居家养老“四进”服务工作。积极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和残疾人工作等各项政策。继续做好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加强产业项目支持,巩固脱贫成果。促进文化文明蓬勃发展。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工作,围绕建党100周年,举办辖区群众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系列文体活动。发挥乡情村史教育基地作用,打造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广泛动员和引导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着力推进冰雪运动进社区,助力2022年冬奥会。

5、坚持服务为民,增强工作效能

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聚焦党建引领,增强工作执行力。结合建党100周年,继续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地区党建引领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使用党建经费,做大做强地区党建品牌。扎实做好“两委”换届工作,全面培育干部能力再提升。深入落实《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持续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确保政府职能高效运行,完善督查督办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全面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公正执法。深入转变作风,增强制度约束力。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9214.8368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386.7615万元,比2020年17175.6946万元增加211.0669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828.07539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127.7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1.48%,比2020年3967.20万元增加160.55万元,增长4.05%。

(二)项目支出预算13259.011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9.0%,比2020年13208.4946万元增加50.5169万元,增长0.38%。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1828.07539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平房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6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8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本着过“紧日子”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8.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本着过“紧日子”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平房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6.8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11.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95.489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4.681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27辆,382.358893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公共服务经费、基本事业经费、郊野公园养护费区补、民生家园建设资金-民生家园建设资金、平房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党建、朝阳青联等)项目、市级转移支付-郊野公园土地流转费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2019年社会建设专项-社会组织平台建设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得分70.74分,绩效级别为“一般”。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11.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