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
将台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将台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本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办字[2020]18号),结合将台乡(地区)实际,落实综合化、扁平化管理体制创新工作要求,整合乡(地区)党政机构及职责,综合设置为7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其中,人大工作办公室与党群工作办公室综合设置,并在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人民武装部与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设置,并在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司法所与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设置,保留司法所牌子;统计所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设置,保留统计所牌子;群团组织机关与相关党政机构综合设置。乡(地区)纪检监察机构、行政执法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根据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实际,对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优化,综合设置为5个: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职责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委员会(简称将台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将台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将台地区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全面领导乡(地区)、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简称将合乡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将台地区办事处(简称将台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在辖区行使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乡党委(地区党工委)与乡政府(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乡党委(地区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领导乡(地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5)加强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乡(地区)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领导本乡(地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政府(地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将台部门行政编制113人,实际105人;事业编制31人,实际26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81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慎终如始防反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坚持“带疫发展”,夯实“四方责任”,毫不松懈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保障人民健康、城市安全。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健康监测,严格入境进京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京人员摸排管控,加强“三班倒”“四件套”和戴口罩等卡口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禁人员扎堆聚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排查,做好环境的日常清洁及消杀消毒,消除环境卫生死角。抓好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加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有序开展疫苗接种,做实做细疫情应对准备。落实精准复工复产要求,持续发挥好“双楼长”作用,主动帮扶、精准施策,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紧抓机遇谋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一绿试点剩余建设任务,稳妥有序推进撤村任务,加快实现全域城市化。抢抓“两区”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升地区高质量发展能级。坚持规划引领发展。树立战略思维、全局视野,对标朝阳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科学制订全乡各专项规划及任务清单。统筹梳理研究剩余规划用地及建筑指标,优化完善街区控规。挖掘区域特色优势。坚持“一核两带六片区”的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区域核心功能。聚焦国际高端要素,持续高水平打造丽都国际商务生活区,加快推进丽都城市更新二期项目启动实施。
3.稳中求进促改革,增强产业新动能
着眼高质量发展目标,继续挖潜力、增动力、激活力,确保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加快乡级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落细“丽都会客厅”的互融互通作用,打造多元高效的政企互动服务平台。加强税源建设,持续深化“三送一建”,做好辖区重点企业走访服务,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用足用好各类产业政策和高品质楼宇空间支持,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加快建设国际文化硅谷项目,力争上半年实现竣工交付,做好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同步启动招商引资,引进成熟的高科技企业,构建科创企业生态链。
4.精益求精优治理,增强城市宜居性
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抓好关键小事,筑牢织密网格化管理,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
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对照高效能治理的要求,创新治理模式,补齐治理短板,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城市运转效能。深化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做好“桶换桶”“桶车对接”等分类收集模式的监督实施,加大重点时段桶前值守,确保综合考核指标持续提升。持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始终牢牢守住守好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持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滴水不漏的做好建党100周年庆典活动、冬奥会测试赛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
5.实心实意惠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扎扎实实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依法依规、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第十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及新建社区选举,“一村(居)一策”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持续做好社工专业培训,进一步完善社区“1+6+15”自治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紧扣民生“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抓好重点群体精准帮扶,进一步加强各类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全力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确保年度各项整改指标全部完成。全面发展文化文明。充分挖掘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丽都会客厅的文化赋能作用,高标准设计并实施市民文化活动中心改造,启动“快乐将台”直播间试运行,联合运营团队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努力实现为驻区企业和居民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全覆盖。
6.驰而不息严作风,增强政府公信力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正确前进方向。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政府,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举一反三推进市委巡视、区委巡察及规自领域专项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深化成果运用。聚焦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及警示教育,树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5223.717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693.1451万元,比2020年13779.0231万元减少1085.8780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2530.57263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227.3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77%,比2020年3896.08万元增加331.23万元,增长8.5%。
(二)项目支出预算8465.835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5.61%,比2020年9882.9431万元减少1417.1080万元,下降14.34%。2021年预算减少了各级各类教育项目908.88万元;朝阳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328.6165万元;政务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83.93万元;将府锦苑东、西社区公益性用房装修83.6万元。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2530.572635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将台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5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7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3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6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将台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10.8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10.8469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6.25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10辆,111.102109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公共服务经费、郊野公园养护费区补、民生家园建设资金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2019年社会建设专项—社会组织平台建设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得分70.74分,绩效级别为“一般”。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