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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内设23个科室,分别为六个病区、心理康复科、美沙酮门诊、放射科、脑电图室、检验科、药房、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公室、营养膳食科、院办公室、精防科、人事科、信息科、总务科、司机班。

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是朝阳区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为全区360多万人口提供精神卫生保健服务,承担着全区城乡范围内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是朝阳区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40人,实际106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改善医院的住院环境及就诊环境,保障全区精神卫生工作有效开展,提升精神卫生工作质量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2247.5485万元,比2019年11441.8018万元增加805.7467万元,增长7.04%其中:财政拨款4147.5485万元,比2019年2862.8018万元增加1284.7467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8100万元,比2019年8579减少479万元。其他资金收入为事业单位医疗、药品收入,2019年其他资金收入预算中包含其他收入(即:食堂收入)479万元,由于2020年我院不再设置食堂,所以2020年预算其他资金收入中减少预算479万元,导致预算较上年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549.7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82%,比2019年2255.60万元增加294.11万元,增长13.04%。

(二)项目支出预算9697.838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9.18%,比2019年9186.2018万元增加511.6367万元,增长5.57%。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3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0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0.8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8.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7.71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7辆,151.21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第三医院信息化项目、公共事务协管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朝阳区第三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