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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通知》(朝编[2011]26号)、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办[2014]11号)及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朝编[2015]36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征收补偿一科、征收补偿二科、征收补偿三科、征收补偿四科、监督审核科、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是:根据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承担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60人,实际49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2020年工作部署,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机构正常运行;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做好分钟寺项目、永安里旧城区改建项目、亮马J地块项目、小关公交场站项目、京沈客专项目、北京东站项目的收尾工作;积极筹备,认真开展地铁3号线东坝车辆段项目;全力推动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甜水园旧城区改建项目、化石营地区征收项目等民生工程的工作进程。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485.2549万元,比2019年1643.6018万元减少158.3469万元,下降9.63%其中:财政拨款1485.2549万元,比2019年1643.6018万元减少158.346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251.2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4.24%,比2019年1186.59万元增加64.63万元,增长5.45%。

(二)项目支出预算234.034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5.76%,比2019年457.0118万元减少222.9769万元,下降48.79%。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办公地点迁址至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办公楼内,与房管局合署办公,节省办公用房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2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0.4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关于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等相关工作的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关于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等相关工作的要求。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2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

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2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事务中心部门等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2辆,34.14888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2020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