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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区属处级事业单位,下辖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卫服务中心房屋维修管理所。主要职责是朝阳区辖内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及环卫设施运行维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552人,实际1176人;聘用人员5945人。

离退休人员2341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233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朝阳区辖内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及环卫设施运行维护。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64919.2519万元,比2019年147507.6146万元增加17411.6373万元,增长11.8%其中:财政拨款157659.2519万元,比2019年142887.6146万元增加14771.6373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7260万元,比2019年4620增加264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项目为环卫社会化服务收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3207.3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14%,比2019年33292.06万元减少84.73万元,下降0.25%。

(二)项目支出预算131711.921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9.86%,比2019年114215.5546万元增加17496.3673万元,增长15.32%。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0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1.2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4.4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9.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36万元。主要原因:因中心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撤销,公车调拨至机关,机关公车保有量增加。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340.4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84.0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848.816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1863辆,101504.85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及基层单位干路人工作业、黑庄户停车场租赁、应急保障经费、早餐工程、2020年车辆购置项目、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公厕运行维护、公厕运行维护-市下划、垃圾楼运行维护费、垃圾清运费、中转站运行维护费、粪便处理站运行经费、粪便清运经费、粪便消纳三级污水处理费、环卫集团粪便运输及处理、机械作业专项经费、租金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2018年环卫车辆购置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得分80.66分,绩效级别为“良好”。

十二、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