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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相关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4、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落实免疫规划以及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参与组织落实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5、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北京市药品推荐目录,落实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上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7、负责本区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8、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釆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9、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区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及政策建议。组织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完善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落实基层运行新机制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推动落实医疗服务国际化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医疗卫生专题性交流、研讨、合作以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等工作。

12、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本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三是更加注重加强全行业管理,强化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本区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区卫生健康委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爱国卫生科(健康促进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综合监督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和精神卫生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公众权益保障科、国际合作科(扶贫协作科)、信息统计科、财务科(审计科)、人才组织科、人事科教科、中医药管理科、党群工作科、综合保障科、卫生工会。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上报预算单位52家,其中:行政机关1家,行政执法1家,事业单位50家(全额单位11家、社区35家、医院4家)。

行政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执法: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全额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医院管理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信息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信访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医院单位: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医院

社区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垡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常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双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东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255人,实际242人;事业编制5289人,实际4147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47人。

离退休人员2833人,其中:离休36人,退休279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提高思想站位,永葆先进本色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做好成果转化。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主体责任。三是深化反腐斗争,全面从严治党。四是突出品牌建设,加强基层党建。

2、深化医改工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是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二是继续做好医联体建设工作。三是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四是推进区域医疗服务国际化。五是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3、夯实基层网底,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统筹完善辖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二是继续做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三是继续推进家医“签做评”体系建设。

4、丰富服务内涵,完善医养结合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完善“1122+N”医养结合体系建设。二是以“医疗四进”为核心构建连续的健康服务体系。

5、建立品牌效应,增强区域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是建设中医药管理服务体系。二是打造中医药人才培养品牌。

6、聚力民生实事,落实公共卫生各项工作

一是稳步提升应急能力。二是完善疾控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妇幼保障能力。四是提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五是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六是全力创建国家卫生区。七是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7、夯实基础建设,增强支撑能力

一是提升人才建设的统筹管理水平。二是推进医疗信息化便民服务。三是加大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工作力度。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775391.9483万元,比2019年706950.5079万元增加68441.4404万元,增长9.68%其中:财政拨款159047.7697万元,比2019年166799.4476万元减少7751.677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616344.1786万元,比2019年540151.0603增加76193.1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收入的正常增长。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95944.6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2.37%,比2019年89955.93万元增加5988.68万元,增长6.66%。

(二)项目支出预算679447.338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7.63%,比2019年616994.5779万元增加62452.7604万元,增长10.12%。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5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1.67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3.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9.9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7.27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01.7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5.7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81.8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445.5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79.6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56.606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9.005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306辆,7401.9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72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公共卫生经费、市区体制下划-医疗卫生补助-失独家庭互助基金项目、提前下达2020年市对区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提前下达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前下达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医改考核奖励、提前下达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医药振兴发展基层能力提升、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卫生人才培训与协作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经费、市区体制下划-公共卫生经费(劲松社区)、垂杨柳医院设备购置经费、垂杨柳医院新址物资采购及信息化等经费、疾控预防控制业务管理经费、妇幼保健院设备购置经费、妇幼保健院物资采购经费、公共事务协管经费(监督所)、公共事务协管经费(急救中心)、急救担架工经费、市区体制下划-公共卫生经费(南磨房社区)、公共事务协管经费(社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租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说明

2019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经费”和“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经费”绩效评价得分81.73分,绩效级别为“良好”,“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经费”绩效评价得分81.06分,绩效级别为“良好”。

十二、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朝阳区卫健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