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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四个科室,下属3个预算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本市制定的退役军人相关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本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行政编制17人,实际12人;事业编制245人,实际218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一是健全服务管理网络。二是精准掌握基础信息。三是落实政策制度。

2、健全教育管理机制,增强退役军人责任感。一是强化退役军人党员管理。二是加强退役军人宣传教育。三是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

3、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一是不断提高安置质量。二是推动实现更好就业。三是大力支持自主创业。四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

4、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一是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二是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

5、树牢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一是不断加强双拥工作。二是切实加大褒扬力度。三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6、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一是全力推进政策落实。二是畅通依法维权渠道。三是着力维护合法权益。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56714.7795万元,比2019年113137.6007万元增加43577.1788万元,增长38.52%其中:财政拨款156714.7795万元,比2019年113135.6007万元增加43579.178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比2019年2减少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2839.1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34%,比2019年16302.47万元增加26536.66万元,增长162.78%。因机构改革,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北京市朝阳区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划转为我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二)项目支出预算113875.649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66%,比2019年96835.1307万元增加17040.5188万元,增长17.6%。因机构改革,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北京市朝阳区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划转为我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1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2.2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94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过紧日子”,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28.8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过紧日子”,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2.1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77.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8.540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2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16辆,245.08257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双拥工作及活动经费、2020年为部队办实事经费、提前下达2020年第二批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及福彩公益金专项转移支付-退役安置、提前下达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及福彩公益金专项转移支付-退役安置、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所需人员经费医疗费等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业务对象政策性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