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20年预算公开专栏>>区级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25日成立。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监管科;下属1家预算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待遇规定,拟订本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预算、管理及拨付工作;落实并执行本市公费医疗政策,承担区域内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工作,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辖区内医药机构落实本市相关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在区域内组织实施,负责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工作;负责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平台建设,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行政编制13人,实际13人;事业编制126人,实际114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8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朝阳区医保局将紧紧围绕“1+4”的建局理念,坚持“1+4+7”的工作基调稳中求进,积极打造政治医保、精准医保、担当医保、创新医保、满意医保,竭尽全力,主动破题,争当首都医保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1”即一个定位,围绕医保局政治机关、风险局、民生局的工作定位。

“4”即打通“四个渠道”,即打通知民意、解民情的广泛征求意见渠道;打通制度设计人人参与、人人自觉执行通道;打通政策宣传、参保人奉公守法的渠道;打通榜样力量、正风正能的渠道。

“7”即建立“七个”机制,即加快建立朝阳区医保基金看住且看好的治理机制;加快建立朝阳医保经办服务贴心且舒心的满意机制;加快建立民意诉求有问且答好的多元吸附机制;加快建立大医保广收且持续的政策研究创新机制;加快建立内部管理运行有权且有责的绩效评估机制;加快建立成长共同体有思且有为的人才培养储配机制;加快建立党建引领有初心使命且团结担当的政治生态廉情评估机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4873.502万元,比2019年3552.2144万元增加21321.2876万元,增长600.23%,其中:财政拨款24873.502万元,比2019年3552.2144万元增加21321.287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6380.2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5.65%,比2019年2996.56万元增加3383.69万元,增长112.92%。因机构改革,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划转为我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二)项目支出预算18493.25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4.35%,比2019年555.6544万元增加17937.5976万元,增长3228.19%。因机构改革,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划转为我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我局承接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等相关职能,项目资金增长。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压减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压减预算。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3.472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8.1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2辆,33.714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提前下达2020年在京中央单位公费医疗补助资金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