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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2019年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调研科、经济科、规划建设科、社会管理科、社会发展科、基层政权建设科、法制科、农业科、信访维稳科、财务科。下属预算单位两个,分别为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朝阳区农村人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 职责。区委农工委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本区农村城市化和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社会发展、社会建设、城市管理等重大问题,向区委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乡村文化振兴,培育文明乡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指导农村宣传报道;负责农工委系统并指导农村地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三)协助做好农村系统区委管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四)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农工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指导农村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六)指导农村系统统战、群团、民族、宗教、科技等工作;指导农工委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农村实际,进行综合性调研,向区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并协调实施;(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修订乡村建设规划,协调推进乡村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农村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规划方案,并协调督促落实;协调、督促农村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三)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落实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并指导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四)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负责农村产业化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引进;负责特需农产品供应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农民增收工作;(五)指导、检查本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社会保障、农民转居转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等工作;(六)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行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指导农村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本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八)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财政农村法定保障财政资金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十一)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兽医卫生防疫、检疫及种畜禽引进的检查监督;宠物防疫的检查监督;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和使用的检查监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检查监督工作;水产品运输、贮藏、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农业机械销售、维修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农机作业现场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及使用的检查监督;白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查证、验物、登记和消毒工作;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开展被遗弃、被没收以及无主动物的收容处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农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人才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人才服务工作,建立人才管理体系,开展农村地区人才需求分析预测,承担农村人才教育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农村人才调研工作,指导农村管理干部、社区工作者、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村人才就业服务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就业岗位、就业趋势分析统计,以及农村人才供求信息收集、发布等相关工作;协助农委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研究工作,以及农民市民化宣传教育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33人。其中,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58人,农业执法大队行政编制75人。实际126人。其中,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57人,农业执法大队69人;农村人才就业指导中心事业编制26人,实际23人。

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两个二级单位离退休人员105人。其中农业农村局离休3人;退休共计102人。其中农业农村局退休73人,农业执法大队退休10人,农村人才就业指导中心退休1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农村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农村城市化总的要求和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区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农村城市化主线,科学编制 “十四五”城乡一体化专项规划,全力推进基层党建、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经济发展、环境整治、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围绕“统筹”抓工作,在突破攻坚上下功夫。统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任务,统筹城乡结合部改造,统筹项目手续办理,统筹集体土地。二是围绕“整改规范”抓工作,在管理上下功夫。严格集体“三资”管理、强化人居环境管护、

维护区域安全稳定。三是围绕“提升群众获得感”抓工作,在优化治理上下功夫。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繁荣乡村文化文明。四是围绕 “党建引领”抓工作,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坚持凝聚共识,汇聚拼搏力量。 突出制度建设,建强战斗堡垒。抓牢问题整改,树立新风正气。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4208.4953万元,比2019年25101.7492万元减少10893.2539万元,下降43.4%。其中:财政拨款14208.4953万元,比2019年25101.7492万元减少10893.253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608.6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2.44%,比2019年4241.23万元增加367.38万元,增长8.66%。

(二)项目支出预算9599.88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7.56%,比2019年20860.5192万元减少11260.6339万元,下降53.98%。主要原因是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为4327.00万元,比2019年的15934.96万元减少11607.96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三公经费单位范围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朝阳区农村人才就业指导中心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97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2.0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10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调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28.8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65.7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32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2.953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农业农村局及农业执法大队共2家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5.804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16辆,236.5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村级公益事业补助(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市级)和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资金(市级)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农业农村局2020部门预算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