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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城市管理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27号)通知精神,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科、基础设施科、交通科;下属4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基础设施协调指挥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停车管理事务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交通发展战略,对交通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2.研究拟订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本区交通发展综合规划,拟订交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管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参与区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统筹推进区管城市道路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库。

3.组织编制区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以及交通行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4.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行业管理,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交通行业的相关行政许可。参与交通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5.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统筹停车管理工作,协调监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业管理。

7.拟订本区交通科技发展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组织指导交通信息化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组织指导区内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8.负责本区交通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区交通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朝阳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28人,实际20人;事业编制15人,实际12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不断提升规划体系,做好我区交通规划工作

编制朝阳区综合交通规划。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及我区《关于落实北京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编制朝阳区2020年道路建设计划。根据十三五规划朝阳区城市规划道路实施率70%的目标,道路建设前期储备库项目将滚动推进,结合重点地区、地区发展需求等具体情况,继续推进一期储备库项目,加快立项手续办理,同步滚动开展储备库二期道路建设项目。确定以道路建设项目主体为征地拆迁主体、属地街乡为拆迁腾退实施单位的工作模式,推进道路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代建道路移交工作。研究路侧停车供给的动态调整机制。普查全区路侧停车位情况,研究根据需求动态调整路侧停车位设置、取消机制,满足停车需求。根据市级部门要求,按照步行15分钟可达的空间覆盖范围,使居民能够就近享受高品质生活,降低长距离、跨区域的生活类交通需求。

二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交通发展后劲

重点推进化工路、望京西枢纽和通马快速路等续建项目,解决剩余拆迁腾退节点难点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市级重点工程按期完工。加快推进火车站枢纽配套道路建设。全面提速星火站枢纽周边6条配套道路建设,做好国家铁路与地方交通接驳工作。大力协调市级保障房周边20条配套道路建设,满足周边百姓的出行需求。保障轨道交通进场施工条件。配合地铁3号线、7号线东延、12号线、17号线、28号线建设单位完成年度征地拆迁、树木移伐等保障区域内征地工作,协调临电、临水与道路等施工保障工作。并做好属地居民的教育安抚和政策解释工作。继续推进区级重点次干路、支路建设。从群众需求、市区要求出发,加大道路建设力度,建成通车郎辛庄北路等5条次支路。实施疏堵工程。通过道路局部改造、完善交通设施等措施,完成5项区级疏堵工程。加强养护维修力度。完成40万平米区属道路大、中小修任务。加强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保障道路通行能力。

三加强停车管理,规范静态交通

深化路侧停车改革,完成覆盖5983个停车位的高点视频设备安装,基本实现全覆盖。因地制宜增加停车位供给。开展公共建筑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充分利用人防工程提供停车位。加强机动车停车价格监督管理。形成市场定价、政府监管的停车价格机制。提升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管理水平。启动第三批高点视频电子收费设备建设工作,加快替代手持POS机管理。做好自建信号灯管养工作。加强与市、区级部门对接,完善“两灯”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在新建区域全面推行“多杆合一”、“一头多用”。强化停车秩序治理。加强静态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对停车不入位、违规停放的车辆,严格处罚措施,连续处罚,顶格处罚。继续开展居住停车自治管理。结合“交通安全示范社区(村)”建设工作,推动居住区停车设施共享、新增等工作,持续开展不同模式的停车自治管理,因地制宜开展居住认证工作。持续强化运用“吹哨报道”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舆情曝光多的问题,消除交通管理工作盲区,加大部门联动。

四改善慢行系统,倡导绿色出行

完善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换乘。落实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自行车道和步道建设,优化地面公交线路接驳。完成不少于100公里慢行系统整治。配合市公交集团,结合市民实际出行需求调整优化10条以上公交线路。协调公交场站建设。完成龙爪树等公交场站用地腾退移交4处,配合市级部门,完成望京西交通枢纽现状场站转场腾退任务。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监管。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监管、企业主责”的原则,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共享单车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与共享单位运营企业的沟通机制,落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和社会公示制度,合理调控车辆投放总量。突出重点,确保慢行系统路权,即规划设计明确路权、节点彩铺强化路权、局部改造畅通路权、信号标识优先路权、严格执法捍卫路权;继续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护栏专项整治,科学推进护栏撤除工作,严控增量,切实做好“五个同步”。持续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保障步道、自行车道通行环境。

五开展综合整治,深化精细管理

开展CBD西区、望京区域交通综合治理。通过道路断面重构、打通封闭路段、优化公共交通等手段,畅通区域微循环;加强交警部门对路网的全面掌控,实现区域非现场执法。继续实施交通堵点治理。根据市级台账,滚动更新。开展医院学校交通秩序综合提升。针对市级重点关注的22所学校及医院周边交通环境进行重点整治。按照一校一策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按照一院一策组织实施《医院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六加大科技投入,建设智慧交通

推广CBD西北区交通优化工作经验,完成CBD中心区4平方公里、望京区域14.5平方公里的交通综合治理,推进青年路周边、三里屯区域交通治理,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通过改造慢行系统、优化交通组织、建设停车诱导系统、提升街区环境等措施,实现交通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提高交通设施科技水平和工作效率。搭建朝阳交通智能云平台。整合现有动静态数据资源,构建以朝阳交通基础设施信息一张图为核心的数据资源中心,为我们提供朝阳区路网及路上设备设施的真实信息。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2784.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784.570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因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为新设单位,2019年无单独部门预算安排。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919.0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03%

(二)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21865.48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5.97%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0.4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81万元,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3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389.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142.0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3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1辆,14.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朝阳区道路建设前期项目储备库二期、2020年朝阳区完善区属道路交通设施工程等8个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2018年区域交通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得分72.24分,绩效级别为“一般”。

十二、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