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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日期:2020-02-14 17:1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是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建设综合开发和危旧房改造办公室、住房保障建设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重大工程办公室、配套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管理科、房屋私自拆改执法办公室、工程协调科;下属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朝阳区建筑行业管理处。

部门职责:

⑴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办法。

⑵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本区监督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⑶负责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负责本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

⑷负责本区危旧房改造工作。

⑸负责本区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

⑹负责指导和规范本区建设市场;指导监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定本区负责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负责开工管理。

⑺负责注册在本区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受理和初审工作;负责本区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受理、初审及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复检验证工作;负责区域内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发展工作和相关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工作。

⑻组织、协调和管理对区域内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收缴和已竣工居住区欠缴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追缴工作。

⑼负责市政府委派本区负责的重点工程项目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

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上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区施工许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检举、控告、投诉处理工作。

⑾负责区域内的房屋私自拆改行为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区建设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⑿负责对本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56人,实际53人;事业编制121人,实际93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3人。

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7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1)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认真梳理和编制2020年朝阳区政策性住房建设计划。加大协调力度,落实年度建设任务。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督促项目工程建设和手续办理进度,确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保障房项目手续完善。继续做好双免项目完善手续相关协调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完善前期手续。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分类别集中梳理、协调推进,解决历史遗留的难点问题。

(2)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前梳理,认真谋划,合理编制2020年棚改计划,计划将酒仙桥旧城区改建等20个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年度计划。加快推进各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全力推进酒仙桥、化石营、管庄乡棚改等重点项目住宅征收(拆迁)工作。继续做好遗留危改区域维稳工作,申请专项保障房源安置居住困难群众,切实解决危改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困难问题。

(3)继续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做好2018年、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牵头服务工作,同时将平房乡建材经贸宿舍,左家庄街道左北里38、39号楼,八里庄街道教工宿舍小区列为2020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项目。

(4)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联席会制度和项目建设动态监管工作,确保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不迟缓、不滞后,积极解决老项目配套未建事宜,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5)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改善交通出行条件。继续配合市轨道建管公司做好地铁3号线一期、7号东延线、12号线、17号线、28号线在建线路的征地拆迁工作;继续协调市区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解决已建成线路的遗留问题;配合做好京沈客专沿线征地、三电迁改及四电建设工作。

(6)继续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协调做好垂杨柳医院改扩建项目、新档案馆项目建设。

2、落实绿色生产,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1)全面推进我区《关于全面推进朝阳区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方案》,做好我区绿色建筑相关工作,提高全区企业绿色意识,并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

(2)继续严格按照市、区住建委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做好各项政治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狠抓扬尘管理工作,做好全区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3)继续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大力推行移动端监督平台,实施手机即时记录检查信息。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督;从注重实体质量监督扩大到同时监管市场行为、企业行为以及相关人员责任是否落实等质量行为。同时继续实行差别化管理,强化巡查和飞行检查在日常监管中的作用,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给企业法人。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联合验收工作,制定完善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流程。

(4)进一步加大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强化监督现场作业质量和材料试验质量控制,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积极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规范建筑材料管理,积极引导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3、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健康可持续发展

(1)继续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打造“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继续加强施工许可审批及工程招投标监督,不断完善制度和创新工作思路。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审批改革措施,及时调整、理顺和完善备案流程,做好项目建设动态监管工作。

(2)继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主动服务企业,深挖投资潜力,促进房地产项目落地投资,维护市场稳定,努力完成全年经济建设任务。

(3)继续做好新建改建居住项目建设方案备案工作,四是加强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继续做好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延续工作,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不断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管理,对长期无项目又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资质核定的企业做好清退工作,严格落实四级以下资质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

(4)以资质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通过项目实地核查,规范在途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继续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配套设施和代征道路用地移交工作。

4、强化依法执法和依法接访意识,加大接诉即办工作力度。

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属地街乡研究重点矛盾案件,尽快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地区稳定。加大接诉即办工作力度,变接诉即办为未诉先办,主动摸排群众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2530.46162万元,比2019年31399.31179万元减少18868.85017万元,下降60.09%。其中:财政拨款12530.46162万元,比2019年31399.31179万元减少18868.85017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353.1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74%,比2019年4128.52万元增加224.61万元,增长5.44%。

(二)项目支出预算8177.3316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5.26%,比2019年27270.79179万元减少19093.46017万元,下降70.01%。变动较大的原因是返还京投公司垡头东里南院红线外腾退工作剩余资金项目已完成,项目资金需求降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6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4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4.4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8.6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63.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2.812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包含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9.152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8辆,145.334316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返退以前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补助资金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