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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南磨房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南磨房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地区)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发〔2012〕24号),南磨房乡政府设立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宣传科、财政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科、科教文体办公室、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科、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8.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13.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南磨房部门行政编制115人,实际110人;事业编制27人,实际15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82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提高财政预算的编制及执行能力;

2.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

3.清查乡政府财务账往来情况;

4.强化财税收入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5.注重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4176.2895万元,比2019年33609.6687万元减少19433.3792万元,下降57.82%其中:财政拨款14176.2895万元,比2019年33609.6687万元减少19433.379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887.1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42%,比2019年3563.77万元增加323.37万元,增长9.07%。

(二)项目支出预算10289.149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58%,比2019年30045.8987万元减少19756.7492万元,下降65.76%,降幅大的原因主要是环境整治项目按照进度安排资金,较2019年减少。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南磨房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6个所属单位。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8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2.6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 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减少。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南磨房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1.3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42.77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84.634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南磨房乡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以及南磨房社保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9.100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16辆,191.173012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民生家园建设资金、基本事业经费、各级各类教育项目、公共服务经费等4个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南磨房乡环境标杆2017年度环境建设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得分78.02分,绩效级别为“良好”。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南磨房2020年部门预算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