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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

日期:2022-01-21 14:47 来源:区退役军人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北京市朝阳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本市制定的退役军人相关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本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 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行政编制17人,实际16人;事业编制242人,实际23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退休48人。

(三)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聚焦创新发展,持续深化服务保障改革。按照《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六六三九”拥军工作模式,健全新老兵接待转运、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送喜报、退役返乡欢迎、节日走访慰问、重大庆典邀请等全流程工作机制。拓展“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的行业合作就业模式,积极推行“权威推荐+自主选择”。贯彻落实抚恤补助量化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力度。

2、聚焦系统发展,构建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高效发挥党领导下的行政机关、服务体系、社会力量的作用。进一步优化退役军人体系和双拥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军地互助服务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拥军工作,推动社会化拥军落地开花,营造千企万店齐拥军氛围。

3、聚焦精准发展,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巩固发展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五有”“全覆盖”成果,实现从“有”到“优”。扎实做好军人、军属及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全力保障军人家属安置和军人子女入学,积极开展为部队“办实事”工作,协调开展“人才拥军、法律拥军、健康拥军、文化拥军、政策拥军、科技拥军”各项工作。

4、聚焦依法发展,推动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为重点,把法律政策变成惠及退役军人的实际成果。加强宣传解读,推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懂法用法,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守法。

5、聚焦内生发展,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优势作用。引导退役军人传承军队优良作风,保持“退伍不褪色”的本色。有效发挥三师一员队伍作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 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12640.05万元,比2021年171005.17万元增加41634.88万元,增长24.3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1184.37万元,比2021年168650.29万元增加12534.08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1455.68万元,比2021年2354.88万元增加29100.80万元。

三、 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7478.7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52%,比2021年47025.63万元减少39546.84万元,下降84.10%,变动主要原因为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民生和社会保障类项目分类,将相关经费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205161.26万元,比2021年123979.54万元增加81181.72万元,增长65.48%,变动主要原因为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民生和社会保障类项目分类,将相关经费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四、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51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9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05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8.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8.5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8.57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五、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16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5.86万元。

六、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48.24万元。

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8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汽车16辆,245.08257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3。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6个,详见附件12。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1年年度本部门无财政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业务对象政策性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表(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