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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中心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中心(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决算由3个事业单位构成,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植物保护检疫站。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水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本区动物防疫、农作物检疫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政府下达的重大动物、农作物疫病的防疫、检测和强制免疫工作。负责人、畜共患重大动物疫病、农作物疫病的诊断, 疫情监测、疫病净化,动物疫情预报、预测以及强制免疫用药供应,应急防疫物资、技术储备和重大动物疫病扑灭工作;负责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农作物种子及产品产地检疫,水产品的产地检疫,以及外埠进京动物源性食品和农作物种子及产品的复检工作。负责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以及农业综合信息平台和农村远程教育信息服务系统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情信息调查、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报和防治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39人,实有人数111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85.78万元,比上年减少586.09万元,下降8.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48.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4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228.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4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9.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627.69万元,比上年增加1,281.74万元,增长20.20%,其中:基本支出4,072.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3.39%;项目支出3,555.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3.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1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8%;卫生健康支出237.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5%;节能环保支出5.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农林水支出6,407.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0.00万元,主要用于:朝阳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技术集成研究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 632.7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79万元,增长0.4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632.7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补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37.7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3.42万元,减少8.9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37.7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的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缴费的支出及离休人员医疗统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6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65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5.65万元,主要用于:朝阳农村地区“无煤化”补贴项目。

5、“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407.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79.11万元,增长27.43%。其中:

“农业”(款)2019年度决算5,375.2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动植物检疫防疫和外来物种的阻截及监测、病虫害控制、食品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蔬菜、果品农药残留检测等项目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032.09万元,主要用于:诉讼律师费和农村地区功能疏解等项目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072.1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0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16万元减少21.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 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46万元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5.0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3.70万元减少18.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5.0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3.70万元减少18.6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3.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8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7台,317.3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朝阳区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 按照三定方案的职能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主要完成朝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开发与应用、景观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项目、农村公共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完成犬防、食品监测、检测等工作;完成蔬菜、果品农药残留检测、植物病虫草鼠测报与防治等项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按照年初预算要求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缴纳各项保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绩效跟踪工作组织机构由中心各科室及基层单位构成,由财务科牵头负责支出进度的监督工作,按照财政相关制度要求提醒,监督各科室、基层单位完成支出进度。按照区相关要求,使用资金,未发生无预算、超预算情况,项目总数67个,完成中心及疫控、植保站三定方案职责,如朝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 狂犬病免疫工作、食品安全监测、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项目。在动物防疫监督等项目中有效控制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追溯体系项目极大提升继续巩固全市行业标杆领先地位,“18421管理模式”深化应用,即构建1个多口对接、数据共享、标准互认、功能齐全的全业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包括农业基本信息、投入品、三品一标与标准化、检测管理系统、视频监控与诊断、应急预警、重大活动保障、追溯8大系统的基础数据库;建立基层上传、乡级督导服务、区级审核管理、中心追溯决策四层级管理体系。通过开展阳台菜园试验示范,促进农业进入家庭和社区,推进城市农业发展,通过景观生态建设,创造优美生活空间,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通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实现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净化水质,水域生态环境优美,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实现鱼水平衡的目标。通过微信公众号,扩大现代都市农业生活知识覆盖面,提升生活理念。抓好全区基础性免疫工作,确保各种存栏动物的应免疫率达100%。朝阳区官方兽医室的动物检疫人员做到24小时上岗,规范检疫,严格把关。在狂犬病防疫方面全区设立固定免疫点及多个流动免疫点。稳步开展病虫害的测报防治与检疫监测工作,全力做好植物检疫行政许可,开展草地贪夜蛾的监测防控,发挥了核心防控区作用,实现了两个确保。使我区的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到55%;统防统治覆盖率提高到52%;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4.1%。农药使用量减少到0.57吨(折百量);在农产品检测工作方面,保证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年快速检测蔬菜、水果样品1.8万个,合格率99.9%;定量检测样品601个,合格率100%;完成了市农业农村局异地监督抽检样品140个;今年按计划完成重金属检测样品20个。实验室方面完成了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取得6个参数一次性合格的好成绩。2019年9月实验室通过了扩项评审,植保站实验室的检测参数扩大到72个,提升了检测能力。实验室于11月通过了专家考核复评审,实验室继续保持双认证资质。

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依据,结合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依法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源性农产品生产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推广、检测、宣传服务等工作,农产品生产按照相关标准推进,通过管理服务指导生产企业农产品“产出来”安全。

6、动物防疫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中心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