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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

日期:2020-09-04 16:2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统计科、集体资产管理科、调研科、合同管理科、财务管理科、审计监督科、产业发展科及信息培训科9个科室。

主要职责: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指导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管理、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负责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本部门仅包含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一家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37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85.30万元,比上年增加423.38万元,增长31.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5.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76.42万元,比上年增加413.25万元,增长30.32%,其中:基本支出1,228.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14%;项目支出548.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86%。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44%;卫生健康支出67.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0%;农林水支出1,594.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14.4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54万元,减少6.9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114.4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7.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38万元,减少9.8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67.5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3、“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94.4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06.44万元,增长14.87%。其中:

“农业”(款)2019年度决算1,594.4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权属调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在线审计等农经工作。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28.2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6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78万元减少6.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08万元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70万元减少5.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70万元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2.8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台,16.9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利用预算资金,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管理、充分履行职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围绕中央、市、区重点工作,以改革破难题、以改革强动力、以改革促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全面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2019年度我单位充分利用预算资金,切实履行单位职能,通过加强集体资金监管规范化、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启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开展登记赋码工作、强化合同联预审机制执行力度,加快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推进合同监管全覆盖等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