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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区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朝阳区辖内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及环卫设施运行维护。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下辖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关、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卫服务中心房屋维修管理所,共10家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1552人,实有人数1162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6,824.05万元,比上年减少26,588.99万元,下降13.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128.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1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9,695.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8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9,902.04万元,比上年减少26,713.59万元,下降14.31%,其中:基本支出39,141.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48%;项目支出111,064.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9,695.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3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709.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7%;科学技术支出309.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3.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1%;卫生健康支出30,720.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47%;节能环保支出820.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城乡社区支出111,152.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组织事务”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干部活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度决算709.8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09.8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度决算709.88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楼标准化改造工程、姚家园融雪剂搅拌站改造工程。

3、“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度决算309.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39万元,减少0.76%。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度决算309.95万元,主要用于通讯费、信息化系统2019年运维、大数据系统二期建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6,323.0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6.88万元,增长0.4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6,059.1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残疾人事业”2019年度决算7.5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256.40万元,主要用于:庆祝大会服务保障和群众游行指挥部第一分指挥部工作保障经费、10月重大活动移动公厕保障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30,720.1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8,364.37万元,增长1,204.0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2,355.8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28,364.37万元,主要用于:公厕运行维护费、垃圾楼运行维护费、公共事务协管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度决算820.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20.4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度决算820.45万元,主要用于:一清场大车间改造工程。

7、“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度决算111,152.5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2,770.80万元,减少17.00%。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9年度决算111,152.5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以及作业运行经费、作业车辆及设备采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公厕改造、信息化建设、早餐工程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9,141.5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2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18万元减少31.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5.68万元减少25.6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9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减少6.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减少6.3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均为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5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48.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43.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59.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0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4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9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863台,101,504.8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合理运用财政资金,完成朝阳区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运维管理、粪便清运及处理等工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打造宜居环境,提升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1个,预算批复财政拨款共计103849.45万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101151.07万元。评价结果:合理运用财政资金,保障了所辖区域的干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运维管理、粪便清运及处理等工作的平稳运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高人民生活舒适度。

(二)30座公厕更新升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评价对象概况

项目名称 30座公厕更新升级项目

是否为延续性项目 否 项目起止年度

本年度项目开始时间 2019.7.1 本年度项目 完成时间 2019.11.6

项目年度总预算 7500000.00元

其中:财政拨款金额 (下达指标金额) 7500000.00元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6703797.93元

2、评价结论

项目预算资金7500000元,实际支出6703797.93元,节约资金796202.07元。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施工、验收规范和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对30座公厕更新升级项目进行严格管理,节约了财政资金,且按照进度计划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工作,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3、存在的问题

我中心现管理公共卫生间1136座,日均清运粪便约1400吨。现有公共卫生间中仍有一定数量存在使用年限过长,公厕容量无法满足现有需求,公厕设备设施老化等问题。

4、建议

深入基层查看一线环卫作业员工的工作环境,检查各项环卫基础设施是否影响了百姓的生活、是否在安全隐患,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