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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区政协机关是区政协的工作机构,承担为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组织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就本区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及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批评和建议,推动本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组织委员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

(5)负责与市政协办公厅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广泛团结本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反映他们及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负责区政协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7)承办市政协及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决算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38人,实有人数34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48.55万元,比上年减少41.40万元,增长下降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8.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37.46万元,比上年减少46.67万元,增长下降2.14%,其中:基本支出1,535.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82%;项目支出602.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7.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4.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86%;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04%;卫生健康支出66.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1%;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64.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7.94万元,减少5.02%。其中:

“政协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656.0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机关日常运营、政协全会、日常委员服务和管理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8.1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事务协管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06.8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6.24万元,增长26.8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383.30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全年工作经费、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3.59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6.4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97万元,减少17.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66.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35.1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5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82万元减少7.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32万元减少2.3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1.50万元减少4.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1.50万元减少4.9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3.2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5台,112.5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6.44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承担为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全年举行1次政协全会,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席会议,27次党组会及11次主席办公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2次等。机关党组、各专委会分党组、履职临时党支部活动54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区委下发的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意见、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把区委对政协工作各项要求落地落实,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共同进步,行动上同向同行。组织政协委员集中培训5次、重点培训4次、专题培训1次。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研讨交流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举办委员报告厅、委员读书班、专委会专题学习102次,实现了理论学习全覆盖。全年走访委员109名,联系联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37名,促进了与各党派团体、各界人士的工作交流和感情联络。组织会议和培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活动及会议规模,控制人均成本。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评价,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