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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职责

朝阳区总工会是朝阳区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和北京市总工会的领导下,朝阳区总工会紧密围绕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了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朝阳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朝阳区总工会1个行政机关。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37人,实有人数33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6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77.69万元,比上年增加777.48万元,增长18.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7.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61.78万元,比上年增加461.80万元,增长11.26%,其中:基本支出1,496.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80%;项目支出3,065.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2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1.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7.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92%;科学技术支出1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7%;卫生健康支出132.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147.4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138.81万元,增长311.19%。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147.4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者工资、工会经费,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机关运行经费,劳模管理经费,劳动争议调解经费等。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4.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4.0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管理系统年服务费和大屏幕图文展示系统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67.9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5.95万元,增长20.6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266.4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5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困难职工两节送温暖活动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32.32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132.3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96.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4.8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朝阳区总工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加大对劳模的服务力度,有效解决劳模生活中的困难,提高劳模的生活质量,激发广大劳模建设新朝阳的热情;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增加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服务;加强工会系统信息化建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劳模管理项目年初预算163.8万元,年末支出158.79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96.94%;劳动争议调解项目年初预算30万元 ,年末支出29.94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99.8%;信息化项目和送温暖预算执行率都达到10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没有未完成情况,整体评价效果良好。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