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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36号)要求,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内设40个科室(含工会),44个基层监管所,下属1个综合执法大队和11个事业单位。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决算单位4个,其中1个局机关本级(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3个事业单位(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北京市朝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

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本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本区反垄断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市场秩序。

(6)、负责本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本区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检验检测工作。

(14)、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落实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17)、贯彻落实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区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696人,实有人数669人;事业编制341人,实有人数299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465.30万元,比上年增加19,465.30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1.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70%;上级补助收入128.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6%;其他收入8,494.9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3.6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409.68万元,比上年增加14,409.68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8,376.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13%;项目支出6,032.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87%。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6.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8.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99%;教育支出45.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5%;科学技术支出874.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3%;卫生健康支出24.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058.2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058.26万元,增长100%。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84万元,主要用于:青年就业实习补贴。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9,057.4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等方面工作。

3、部门无“国防支出”(类)支出。

4、部门无“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

5、“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5.7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5.76万元,增长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45.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干部教育培训。

6、“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74.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74.24万元,增长100%。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874.24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的专利资助与奖励、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资助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7、部门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3.7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3.75万元,增长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62.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学习、管理等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18万元,主要用于:观礼台指挥部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保障工作。

9、“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4.1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4.18万元,增长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4.1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10、部门无“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

11、部门无“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

12、部门无“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13、部门无“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

14、部门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

15、部门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

16、部门无“金融支出”(类)支出。

17、部门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支出。

18、部门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

19、部门无“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21、部门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

22、部门无“其他支出”(类)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327.0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3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4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8.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8.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8.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 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8.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8.46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5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1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11.8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55台,2,205.5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朝阳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朝阳区营商环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产出指标、效果指标、资金执行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等方面,本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较好,全面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2673.59万元。评价结果:项目总体评价级别为优秀,被评价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食品安全检测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评价对象概况

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建立健全我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客观评价我区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我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结合市级监测工作要求及朝阳区特点,我们制定了2019年朝阳区食品安全监测计划,统一安排全区抽检任务,将监督抽检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进一步提高问题发现率,及时化解潜在隐患,确保辖区食品市场秩序稳定。

2、评价结论

经自评,2019年食品安全检测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200分,其中,规划和立项情况15分,目标完成程度30分,效益实现情况40分,组织管理水平15分,预算执行情况40分,财务管理状况30分,会计信息质量3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3、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工作计划指导性不够强。

4、建议

加强项目预算申报管理,完善项目工作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