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区级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汇总)2019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机构设置:包括1个行政机关,内设16个行政编科室;下设1个纳入工资规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一般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1)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

(2)北京市朝阳区审计指导中心

(3)北京市朝阳区审计监督检查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负责本区审计工作。

(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行政编制66人,实际63人;下属单位事业编制27人,实际20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67.15万元,比上年增加2,555.03万元,增长70.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7.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138.03万元,比上年增加2,526.45万元,增长69.95%,其中:基本支出2,576.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98%;项目支出3,561.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0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6.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9.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91%;科学技术支出496.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1%;卫生健康支出135.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1%;节能环保支出1,305.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9年度决算3,799.3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64.01万元,增长49.86%。其中:

“审计事务”2019年度决算3,144.1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审计信息化建设等经费。

“纪检监察事务”2019年度决算1.0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特约监督员相关经费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9年度决算654.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预算执行等项目的审计工作。

2、“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度决算496.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1.35万元,减少4.12%。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度决算496.5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及软件购置更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9年度决算399.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2.23万元,增长75.8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231.2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9年度决算168.11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135.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79万元,减少6.1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135.4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度决算1,305.5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05.5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2019年度决算1,305.57万元,主要用于:产业转型升级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76.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1个行政单位、1个纳入工资规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一般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1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57万元减少5.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17.21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17.21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因审计工作需要,赴国外进行审计业务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大对绩效审计的研究力度;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由审计局组织带队,赴以色列、英国开展为期7天的审计工作交流活动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5.74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6万元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8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1.40万元减少3.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8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1.40万元减少3.5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17.6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5.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6台,原值130.5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55.45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2019年度,朝阳区审计局部门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朝阳区审计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更好完成审计工作;严格把控财政支出,确保资金用途达到预期效果,使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最大化;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提高审计信息化质效。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2019年初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批复金额3,424.63万元,区审计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情况制定全年全区审计项目计划并如期开展相关审计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完成时限;因年中追加审计项目,同时承接署市安排的多项任务,追加相关支出2,742.52万元,年末实际支出6,138.03万元,结转款项预计于2020年完成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