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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包括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商务委、外事办、保密局、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台办、侨办、党史办、侨联、区委区政府研究室、机关工委、政法委、民宗办、民革区委、民盟区委、民建区委、民进区委、农工区委、致公区委、九三区委、巡察办、网信办、编办等29家单位,财务核算工作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财务独立核算。

2019年决算单位包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一个行政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一个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540人,实有人数470人;事业编制201人,实有人数155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931.35万元,比上年增加17,535.15万元,增长29.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609.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9%;其他收入322.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550.35万元,比上年增加19,669.82万元,增长35.20%,其中:基本支出22,407.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66%;项目支出53,142.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34%。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17.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79.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34%;公共安全支出1,867.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1%;教育支出595.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0%;科学技术支出1,084.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78.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61.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77%;卫生健康支出1,181.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9%;城乡社区支出168.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3%;交通运输支出75.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523.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16%;金融支出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9,979.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734.51万元,减少20.5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1,258.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及后勤保障性支出等。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72.52万元,主要用于:编办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人才工作项目。

“纪检监察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158.27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办巡察工作等。

“商贸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396.27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委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等。

“民族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39.36万元,主要用于:民宗办加强各宗教团体建设等。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59.05万元,主要用于:侨联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侨办朝阳区基本侨情调研工作等。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649.83万元,主要用于:九三学社、农工党等部门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等。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809.02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办等部门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区域发展专项研究和课题调研工作等。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150.79万元,主要原因:组织部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组织部干部教育工作等。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279.9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部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宣传部文化创意产业工作等。

“统战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396.62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等部门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统战部民主党派专项调研工作等。

“对外联络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56.81万元,主要用于:外办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外事人才队伍及国际语言环境建设等。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206.26万元,主要用于:党史办等部门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保障等。

“网信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610.61万元,主要用于:网信办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网络安全服务工作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636.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改造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867.3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48.01万元,增长103.12%。其中: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365.83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办法律顾问工作等。

“国家保密”(款)2019年度决算234.08万元,主要用于:保密局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保密局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等。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267.43万元,主要用于:温榆河人民法庭及档案楼建设工程。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95.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8.85万元,增长5.09%。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9年度决算595.92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幼儿园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幼儿教学活动、日常办公费、邮电费、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实现教育培养目标和服务机关、服务家长的任务。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84.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07.68万元,减少42.68%。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084.6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办建设朝阳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678.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678.8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6,123.46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555.38万元,主要用于:第十四届文博会展览展示活动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661.9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521.85万元,增长725.2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1,970.5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5,691.38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等。

7、“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181.5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5.70万元,减少5.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1,181.5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8.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12万元,减少4.05%。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68.64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新馆建设用地内渣土清运工作等。

9、“交通运输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5.8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74.13万元,减少83.14%。其中:

“铁路运输”(款)2019年度决算75.88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523.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759.58万元,增长496.68%。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599.85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委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8,923.35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委2019年京交会活动等。

11、“金融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 5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金融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 500.00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委北投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前期宣传推广工作。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407.8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其中财务核算代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9个单位、1个事业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98.4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1.50万元增加66.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171.68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171.68万元持平。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马来西亚、日本推动经贸合作,开展友好访问,学习城市建设经验;赴卢森堡参加亚投行第四届年会,学习卢森堡年会举办经验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4个、39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4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1.41万元减少21.4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026.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38.41万元增加88.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423.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23.5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9年购置(更新)17辆,车均购置费24.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03.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38.41万元减少335.1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7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177.4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4.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376台,6,483.2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851.33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汇总)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各机构正常运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未与预期完成情况偏离。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9个,涉及金额50647.49万元。评价结果19个绩效评价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

(二)后勤光华路SOHO二期区国税局、区地税局CBD两所新址运转维护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合同规定由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向北京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向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税务所配套食堂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下属企业天天好厨(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为满足日常运营需求,需支付燃气费。

此项目2019年度的绩效目标为维持光华路SOHO二期区国税局、区地税局CBD两所新址正常运转,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程序及制度,按照支付额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了光华路SOHO二期区国税局、区地税局CBD两所新址正常运转。此项目已按照2019年预算申报情况进行支付。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5%以上。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