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区级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妇女联合会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妇女联合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朝阳区妇女联合会机关现设3个部室、1个中心、1个议事协调机构,即:办公室、权益部、组织发展部、朝阳区妇女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妇儿工委办公室(内设科室),各部室工作职责如下:

1、办公室

负责全会主要文件起草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文件收发、传阅、保密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工作、老干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会的大型会议和活动的统筹和组织工作。

2、权益部

宣传推动和监督执行有关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热线电话业务;负责妇联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家庭建设工作;负责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3、组织发展部

负责区域化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女领导干部和妇女代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奖章等先进典型的评选工作。

4、妇女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负责协调妇联系统“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儿童工作。

5、妇儿工委办公室

负责朝阳区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的起草制定、组织实施、评估督导、检测验收工作;指导街乡妇儿工委开展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数14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50.22万元,比上年增加26.78万元,增长2.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0.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53.28万元,比上年增加44.13万元,增长3.65%,其中:基本支出689.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98%;项目支出564.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0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5.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49%;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5%;卫生健康支出43.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6%;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95.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8.66万元,增长15.69%。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082.9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开展妇女儿童相关的文化活动;开展妇女群众的培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2.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3.3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6.62万元,增长24.9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71.3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2.00万元,主要用于:向社工委申请社工岗位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3.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41万元,增长0.9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43.3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农业”(款)2019年度决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女性创业就业基地的扶持。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88.9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0.8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21万元增加9.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16.88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16.88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匈牙利交流学习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5.63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53万元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3.9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80万元增加10.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2.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2.9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新增购置新能源车一辆,2019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0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80万元减少2.7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3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8.0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3台,49.7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朝阳区妇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1.基本支出方面,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按时发放,社会保障按时足额缴费,机关办公正常运转。

2.项目支出方面,一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带领妇女群众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二是引领妇女发展,在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中创造新业绩、展现新作为;三是创新开展家庭和儿童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地生根;四是坚持需求导向,打造妇儿维权服务品牌;四是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社会化妇儿工作支撑体系;五是加强和促进妇联组织民间交流,充分展现朝阳开放奋进的良好形象;六是积极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七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八是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服务,打造社会领域服务模式。

部门整体支出基本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表现在1.基本支出方面,全年机关在职干部工资按月足额正确发放,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按月及时足额缴纳,采暖、物业、公车补贴按规定足额发放,机关运行正常;2.项目支出方面,开展“巾帼心向党 礼赞新中国”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以“妇女之家”为主阵地,各街(乡)、村(社区)妇联组织开展 “永远爱你 我的祖国”“给妈妈写一封信”等活动1000余场;组建网评员队伍和由1000余人组成的网宣员队伍,不断扩大“朝阳女性”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全区共推选出100个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172名朝阳巾帼之星;启动“女性素质提升工程”,为妇工委、妇委会及街乡妇联提供女性素质提升等免费课程114节;全年共开展普法讲座331场、组织现场咨询237场,受益妇女群众达32611人次;继续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对15类家庭的综合评议,推选出区级“最美家庭”196户,并从中推荐首都最美家庭21户、全国最美家庭4户。开展第四届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征集大赛,共征集项目98个,评选出优秀项目12个,购买“亲子伴读共成长”等项目8个,针对“两癌”患病特困女性、单亲母亲、非公领域女性等不同群体,提供专业性强、特色鲜明的服务;举办“爱•照角落 朝阳温度”第三届微心愿认领助力精准扶贫活动对接会,共为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康保县、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新疆自治区墨玉县发放善款及物资58万余元,惠及贫困地区的1400余名贫困妇女儿童。在卓资县内的15所中小学启动了为期一年的“新1001夜”故事项目。

实施绩效自评项目7个,预算金额317.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数56%。”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收益。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妇女联合会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