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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具有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代表朝阳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朝阳区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管理和发展朝阳区残疾人事业。其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明成果。朝阳区残联的主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朝阳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残疾人的康复、残疾预防、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无障碍建设、信访维权、基层组织建设、文体宣传、专门协会等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管理和发放。朝阳区残联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下属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朝阳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朝阳区残疾人综合活动中心和朝阳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审核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22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814.63万元,比上年增加1,406.03万元,增长16.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14.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754.95万元,比上年增加1,059.61万元,增长12.19%,其中:基本支出3,518.0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06%;项目支出6,236.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3.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5.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39%;卫生健康支出58.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其中:

“组织事务”2019年度决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9年度决算9,695.7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926.21万元,增长68.0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90.6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残疾人事业”2019年度决算9,605.1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器具购置、开展助残服务、残疾人就业奖励和扶贫工作、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等。

3、“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58.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61万元,减少12.9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58.1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518.0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2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0万元减少3.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70万元减少0.7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2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70万元减少2.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2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70万元减少2.4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64.1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5.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3台,59.5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51.3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区残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残疾预防、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无障碍建设、信访维权、基层组织建设、文体宣传、专门协会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管理和发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按计划落实市、区残联各项政策,完成当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对2019年部门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4060.99万元,评价结果是较好完成了2019年预期目标。

(二)残疾人事业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评价对象概况

残疾人事业经费主要用于落实残疾人各项康复救助政策、享受助残服务人员经费、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运转经费、残疾人需求采集和服务响应常态化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等。

2、评价结论

各项政策都得到了较好地落实,评价结果良好。

3、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与原预算存在细微差异。

(2)一些政策受理材料较多,存档量大,对长期保存造成压力。

4、建议

(1)一是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增强可考量性,坚持绩效导向,为绩效管理提供依据。

(2)重视项目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管,提高风险意识;及时、完整归集项目过程资料。

(3)建议政策落实审批信息化,通过与其他相关单位联网进行审批,提升服务能力。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