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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成立于2002年2月,属于行政单位,主要负责朝阳区绿化美化、义务植树、林木资源审批、护林防火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45人,政法编制5人,实有人数48人;事业编制811人,实有人数610人;离休人员5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6,559.41万元,比上年减少50,576.98万元,下降23.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464.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6.32%;上级补助收入909.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5%;事业收入43,812.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6.3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1,373.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8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1,095.84万元,比上年减少18,669.39万元,下降9.84%,其中:基本支出29,179.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05%;项目支出141,916.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13.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309.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6%;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4.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6%;卫生健康支出1,486.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0%;节能环保支出53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7%;城乡社区支出46,086.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62%;农林水支出2,817.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2.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2.15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2.15万元,主要用于:国Ⅰ国Ⅱ停驶车辆报废更新。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09.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09.16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09.16万元,主要用于:认建认养及出租专项整治工作-北小河公园管理用房拆除、认建认养及出租专项整治工作-红领巾公园管理用房拆除等。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其中:

“科学技术普及”(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红领巾公园科普游园会。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834.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571.39万元,增长203.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1,858.2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975.95万元,主要用于:留白增绿工程、2019下半年庆祝活动景观布置、十月重大游园活动等项目。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486.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31.95万元,增长483.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381.4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105.20万元,主要用于:留白增绿工程。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32.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32.00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9年度决算532.00万元,主要用于:更新部分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6,086.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329.72万元,增长10.37%。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480.1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绿化养护管理监督检查、业务保障经费、行业公园植物牌示、古树名木保护、机构运转维护和森林防火等经常性专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43,561.49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经费和绿地保洁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4.87万元,主要用于:绿地认建认养及公园配套用房出租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经费及森林公安办案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817.7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04.75万元,减少31.65%。其中:

“农业”(款)2019年度决算101.45万元,主要用于: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工伤生育事业保险及发放津贴补贴等。

“林业和草原”(款)2019年度决算1,886.76万元,主要用于:平原造林项目、小微绿地、精品街区项目、林业领域整合资金项目。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829.52万元,主要用于:朝阳区园林绿化资源普查项目、2019年屋顶绿化项目。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93.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53,693.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3,693.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3,693.92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53,693.92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平原造林项目、平原地区重点区域城市森林型生态林建设工程项目、汇星苑城市森林项目、2019年区级小微公园一期、二期项目、坝河休闲公园工程项目、2019年花卉常态化、元大都公园(朝阳段)提升改造项目、五环路(朝阳段)沿线景观提升工程等项目。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311.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5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9.3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87万元增加27.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37万元减少2.3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9.3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增加29.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32.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32.1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9年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6.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减少2.3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使用新能源汽车减少运行维护费。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06.2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6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087.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89.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8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8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4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05台,2,030.2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4778.72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通过绿化美化项目、养护保洁项目、平原造林项目等项目,确保林地完整、树木长势良好、绿地整洁,充分发挥通道绿化的综合服务作用,实现优美绿化环境和提高环境效益的总体目标,整体提升朝阳区环境景观,为市民营造更舒适的绿化生活环境。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8个,涉及金额69904万元。

(二)2019年绿化美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各项战略要求,以《北京市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朝阳区“十三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朝阳区绿地系统规划》等规划为指引,围绕我区“两环六楔、五河十园”的绿色空间现状,加强绿化部门与水务、交通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建立项目库、筛选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和组织专家论证、年度计划初审、年度计划审定、上报区政府,最终按区政府批准的年度计划执行。

2、项目实施内容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主要内容包括2019年老旧小区、屋顶绿化、重点道路、花卉常态化、小微公园等项目及2018年结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有破损铺装的拆除工程、喷灌安装工程、铺装工程、挡墙小品砌筑工程、种植工程等。2019年新开工的项目包括21个小微公园,11个老旧小区绿化改造项目,15条重点道路绿化改造、约1.8公顷的屋顶绿化项目及朝阳区重点地段的花卉常态化项目。

3、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完成总政策目标:通过小公园改造建设,逐步解决绿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升公园品质,发挥城市森林生态功能,精心打造一批具有首善标准、朝阳特色的精品公园,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中心城区更加绿意盎然、舒适宜居。为市民休闲游憩、健身疗养、体验教育等拓展空间。重点道路绿化美化工作,通过调整植物配植形式,丰富地被品种,增加彩叶植物,增加节水设施等,打造季相多彩、功能完善的靓丽风景线。屋顶绿化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减少城市热岛效应,提升城市绿色生态形象,抓好老旧小区的绿化美化,让绿色更加贴近群众、走近群众、服务群众。老旧小区的绿化美化秉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建设理念,在满足小区居民休闲活动需求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发挥绿化美化环境的作用,通过小区绿化改造提升为居民的生活环境增彩延绿。

2019年度绩效目标:计划完成新建、改造公园20个;重点道路提升14条;老旧小区绿化改造10个

4、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分析:本项目在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做好详细规划,注重进度及资金控制,因此最终支付资金控制在预算以内。

(2)产出数量指标:已完成新建、改造公园20个;重点道路提升14条;老旧小区绿化改造10个。

(3)产出质量指标:成果质量合格。为保障项目成果质量,我局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监理单位,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设部行业标准及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现场施工,严格工序管理,精心组织健全机构,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责任明确的项目小组。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落实施工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加强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尤其是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要从材料采购、进场检验、施工过程检查、重点难点的技术攻关、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所用施工机械设备生产能力的鉴定、工序验收等各个环节予以全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禁止施工现场出现弃管、窝工、怠工现象,保证项目成果质量达到合格。成活率达到95%以上。

(4)社会效益:对我区环境景观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绿化建设以“居民出行500米见公园绿地”为目标,逐步扫除公园绿地盲区,还为市民提供了不同类型、功能多样的散步休闲的场所,为百姓身边增绿,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5)环境效益:充分发挥绿化美化市容环境、降低噪音、减少尘埃及环路行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保持水土等多种作用,并通过铺设透水砖、部分道路增加了喷灌设施,建设节约型绿地。

(6)可持续影响:增加城市绿化面积,精细化养护绿地,实现对已建成绿地的保护,确保绿地景观的净化、美化、防护等效果持续发挥作用。

(7)服务对象满意度:工程完工后对周边来百姓做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