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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区文联)为区级群众团体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属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地区文学艺术活动的开展。

2、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共有下列2家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朝阳书画院。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参公群团机关编制6人,实有人数5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3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74.55万元,比上年增加173.56万元,增长15.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4.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8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79.35万元,增长16.29%,其中:基本支出265.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70%;项目支出1,014.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3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3.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3%;卫生健康支出14.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43.4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8.38万元,增长17.86%。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243.43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文化专项建设及各协会活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2.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52万元,减少6.4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22.1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4.4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0万元,减少8.8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14.4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5.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9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8万元减少1.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18万元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万元减少0.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万元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参公群团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8.2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0.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2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台,19.6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丰富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百姓的传统文化素养,促进朝阳区文化繁荣发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注重控制项目支出成本和资金支出效率,严格按实施进度安排,及时落实到位,绩效指标完成较好,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预期目标。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600万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深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项目产生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都完成了计划目标,预算执行率高,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结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二)群众文化系列活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区文联及九个文艺家协会举办了“翰墨朝阳”、“旋舞朝阳”、“镜头中的朝阳”、“欢乐朝阳”、“乐动朝阳”、“艺韵朝阳”等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丰富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百姓的传统文化素养,促进朝阳区文化繁荣发展。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总计600万元。为确保项目目标的实施,区文联召开各文艺家协会工作部署会,部署相关筹备工作,对各项主题活动项目实施实行细化分工,确保项目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

2、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9年批复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资金总额600万元,考虑到本年度项目资金涉及面大、签约单位多、受益面广,在年初项目预算安排上把资金投入产出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放在首位。从执行结果看,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深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项目产生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都完成了计划目标,预算执行率高,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情况

除新年音乐会项目因疫情原因演出延期举办,其他项目均按原计划全部执行完成。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问题。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和朝阳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根据2019年项目总体执行情况 ,结合本项目绩效评价五项指标体系打分,两项合计得分为19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