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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设置六个办公室和纪检监察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所属3家事业单位,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

贯彻落实街道工委研究制定的辖区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区属次干路、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摊群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水、人防、环保等工作的监督。

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防止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来京人员以及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婚姻登记管理,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民事调解工作。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力管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工作。

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指导和协调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85人,实有人数76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数32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329.96万元,比上年增加926.94万元,增长7.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67.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62.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601.67万元,比上年减少2,182.01万元,下降14.76%,其中:基本支出4,323.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31%;项目支出8,277.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76.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2.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58%;公共安全支出181.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5%;教育支出13.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6.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01%;卫生健康支出478.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4%;节能环保支出2.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城乡社区支出3,803.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48%;农林水支出51.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92.9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96.98万元,增长29.3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15.7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7.79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7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3.40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等工作。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83.2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2.9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0.10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81.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5.44万元,增长71.15%。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0.84万元,主要用于: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5.6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法律服务。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75.0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治理、人口调控等工作。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3.3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7.5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3.2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校教育工作。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0.1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6.9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0.76万元,增长91.74%。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25.6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19年度决算1.3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市场管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616.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268.38万元,增长67.7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39.25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机构运转,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679.6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治理、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86.8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服务、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108.83万元,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354.5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34.3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孝亲敬老园、四进服务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55.57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人服务及职业康复、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事务。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9.5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0.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445.35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环境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78.5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0.04万元,增长41.37%。其中: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0.60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控工作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9.48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生关爱服务等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46.9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95.3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96.23万元,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等。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0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0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治理杨柳飞絮。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84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803.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96.39万元,增长22.4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25.7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服务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586.2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小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676.2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家园建设、垃圾分类等其他辖区事务,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9、“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1.4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1.43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0.39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51.04万元,主要用于:人口调控工作及河长制工作等。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46万元,增长109.2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0.4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23.8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 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 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 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 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81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2万元减少0.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82万元减少2.8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9.8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7.10万元增加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2.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2.9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报废更新,2019年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7.10万元减少10.2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17.1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0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5台,113.2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全面履行办事处的各项职能,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细化环境建设,创造良好氛围,推进基层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保障街道办事处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人员待遇发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各项支出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精神,按照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项目执行到位,有效实施。强化了辖区环境及公益事业建设,完善了公共服务体系等,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基本满足人员的正常办公及工作开展,保障办事处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转需要。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2585.9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公共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公共服务经费》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585.98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公益事业建设、党建建设、社区机构运转运行支出,用于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公益事业项目全部按项目方案完成,各项目均达到居民满意,通过公益项目实施,培育发展了社区服务组织,壮大了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公益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党建建设方面从资金安排、方案设计、方案执行、规范管理和质量监察等方面均落实到位,且完成效果得到各级好评,较好地达到项目预期目标,在社区机构运转方面保障了日常运行支出。整体项目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要求执行,资金得到及时有效的使用。在辖区公益性事业发展及党建方面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重要意义,群众满意度很高,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涉及到的新领域、新方向存在着经验不足问题,应继续深化学习提高知识储备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报表